交通運輸部:進一步強化水路客運安全管理

2020年12月21日10:42  來源:人民網
 

人民網北京12月21日電 (王紫)近日,交通運輸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水路客運安全管理的通知》(簡稱《通知》),進一步加強水路客運安全管理,堅決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通知》要求,客運企業、港口客運經營人、渡口運營人等水路客運相關經營單位要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完善內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並運行安全管理體系或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活動﹔嚴格執行客運實名制管理,做到實名售票、實名查驗進站、登船,嚴格落實水路運輸旅客禁止或限制攜帶和托運物品目錄要求,渡口經營人應按渡口所在地縣級政府核定的渡運路線航行,如實清點並記錄渡船載客人數,不超載航行。要加大安全設施設備投入,嚴格按規定淘汰達到強制報廢船齡船舶,建造符合最新技術法規要求的船舶和智能船舶﹔加強船員、渡工隊伍建設,加強船員業務能力和職業操守教育培訓,密切關注船員身體狀況,加強船員心理健康關愛。

《通知》強調,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海事管理機構要從嚴從實履行部門監管責任,推動落實屬地管理責任。一是加強准入管理。強化水路客運市場管理,嚴格船舶檢驗,嚴禁對違規改裝、改建船舶檢驗發証﹔加強船員職業資格管理,研究建立船員信用信息管理,嚴格船員考試發証和船舶登記。二是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強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建立健全定期全覆蓋監管制度,採取“四不兩直”方式開展督查,建立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對近年來被發現存在重大隱患、發生過重大險情或一般等級以上事故、有違法違規記錄的企業重點核查。三是強化現場監督檢查。加大行政執法和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力度,特別是加強節假日、重大活動、惡劣天氣等重點時段安全檢查﹔加強客運實名制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加大現場執法力度,嚴厲打擊超載、超員、超速、超航區航行以及未履行安全自查制度、非法夾帶危險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四是加強渡口渡運安全監督管理。強化渡運高峰期現場監管,加強渡船船員和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五是落實客船安全屬地責任,推動地方政府協調解決客船安全航行重大問題,建立健全渡口渡運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和“渡改橋”工作力度。

《通知》要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海事管理機構要強化重大風險管控,強化突出問題整治。督促水路客運相關經營單位建立健全風險管理工作制度,落實各項管控措施﹔加強客船靠泊管理和安全監督檢查,嚴禁違規靠泊,特別要加強對客船靠泊停靠設施、客運碼頭按設計能力接靠客船的監管﹔指導督促水路客運相關經營單位加大謊報瞞報和夾帶危險品檢查力度,嚴格依法依規處理,建立健全違規車輛或乘客信用管理制度﹔強化行業應急管理和應急救助能力建設,定期組織水路客運相關經營單位開展無腳本實戰化應急演練,推動內河巡航救助一體化、海上大規模人命救助能力和內陸湖區庫區深水應急救撈能力建設,推進非水網地區水上搜救能力建設。水路客運相關經營單位要制定並完善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客船、岸基支持等共同參加的船岸應急演習,組織開展消防、救生、棄船、反恐怖防范等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通知》還對建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等工作進行了部署。

(責編:王紫、劉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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