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對黃河流域水資源超載市縣暫停審批新增取水許可

2020年12月22日10:03  來源:人民網
 

人民網北京12月22日電 (記者余璐)記者從水利部獲悉,近日,水利部印發《關於黃河流域水資源超載地區暫停新增取水許可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全面安排部署黃河流域水資源超載地區暫停新增取水許可工作。

黃河是中華民族的母親河,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安全方面具有重要地位。“近年來,黃河流域水資源保障形勢嚴峻,水資源開發利用率高達80%,部分地區水資源超載問題突出。在黃河流域水資源超載地區暫停新增取水許可,是促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關鍵舉措,是強化水資源最大剛性約束、推動解決黃河流域水資源過度開發利用問題的迫切需要。水利部高度重視,鄂竟平部長多次主持召開會議,研究工作依據與標准,部署推進工作。”水利部相關負責人如是說。

《通知》明確了黃河流域水資源超載地區,包括干支流地表水超載13個地市(涉及6個省區)、地下水超載62個縣(涉及4個省區17個地市)。要求黃河水利委員會、相關地區水行政主管部門就取自超載河流地表水、各超載類型地下水,分別暫停審批相應水源的新增取水許可。為保障民生需求和支撐高質量發展,對合理的新增生活用水和脫貧攻堅項目用水需求,以及通過水權轉讓獲得取用水指標的項目,可以繼續審批新增取水許可,但需嚴格進行水資源論証。

《通知》要求超載地區盡快制定水資源超載治理方案,報省級人民政府批復后實施。《通知》還明確了評估和解除機制,水利部每3年組織對黃河流域水資源超載情況進行一次系統評估,對水資源超載地區通過治理后已轉變為不超載的,解除對其暫停新增取水許可,對仍然超載的繼續執行暫停新增取水許可﹔水資源超載地區經治理,自評估后認為已經不超載的,可以提前向水利部申請解除暫停審批新增取水許可,經水利部組織核驗通過后予以解除。《通知》要求黃河水利委員會、地方人民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門強化組織領導,加強監督管理,抓好政策落實等。

水利部相關負責人對人民網記者表示,下一步,水利部將指導督促水資源超載地區做好暫停新增取水許可工作,制定超載治理方案,督促抓好落實,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推動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節約高效轉變,強化水資源最大剛性約束,加快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責編:余璐、李昉)

環保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