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標准化推動水利高質量發展

2020年12月24日13:50  來源:人民網
 

2020年,水利部推薦申報的2項水利行業標准和2項團體標准,先后榮獲“中國標准創新貢獻獎”“標准科技創新獎”兩個重要獎項。“中國標准創新貢獻獎”為時隔十余年再度獲獎,“標准科技創新獎”為水利部首次獲得。

“中國標准創新貢獻獎”

是我國標准化領域的最高獎項,上一次獲該獎為2009年,今年水利部推薦的行業標准《水庫大壩安全評價導則》和團體標准《農村飲水安全評價准則》分別獲得標准項目獎二等獎、三等獎,且《水庫大壩安全評價導則》為二等獎獲獎標准中唯一一個行業標准。

“標准科技創新獎”

是我國工程建設領域唯一的標准獎項,自2018年至今共進行過三屆評選,今年水利部推薦的水利行業標准《水工混凝土結構耐久性評定規范》和團體標准《渡槽安全評價導則》分別榮獲標准項目獎一等獎、三等獎。

獲獎的《水工混凝土結構耐久性評定規范》《水庫大壩安全評價導則》均屬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方面突出水利特色的標准,在規范水工混凝土結構耐久性評定工作、保証水工混凝土結構長期耐久性和水庫大壩安全運行、規范與指導水庫大壩安全鑒定工作、確保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的針對性和科學性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加強頂層設計是推進水利標准化工作的根本保障

水利部黨組對水利標准化工作高度重視,鄂竟平部長指出,標准化工作既有基礎性,更具引領性,不僅是各項工作開展的基本遵循,也是水利行業優質發展的保障。要充分認識到標准化工作既是補短板的重點,也是強監管的基礎。水利行業要通過規范化逐步實現全面標准化。

2019年以來,水利部先后印發《水利標准化工作管理辦法》《關於加強水利團體標准管理工作的意見》等行政文件,標准化制度體系不斷健全。編制印發《水利標准化工作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為未來3年水利標准化工作提供行動指南。優化標准化專家委員會委員結構,設立水利標准化工作聯絡員制度、水利團體標准聯席會議制度,建立標准化工作年報和標准化工作月度專報制度,標准化工作管理逐步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

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現行有效標准查詢系統”,對現行有效水利技術標准全部免費公開,大大提高了標准的使用頻率,加快了信息交流,全面推動標准在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中的技術支撐作用。

優化完善水利技術標准體系是踐行總基調的重要保障

近年來,為深入貫徹落實“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和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按照國務院《深化標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精神和“確有需要、管用實用”的原則,不斷優化完善推薦性水利技術標准體系,推進水利行業“強監管”標准制修訂,全面簡化標准編制程序。將近百項含強制性條文的水利技術標准精簡整合為10項,並開展研編工作,以發揮強制性標准的剛性約束作用。

2019年,首次委托第三方全面開展現行有效水利技術標准實施效果評估工作,全面摸清水利標准實施效果,廢止了一批不適應改革發展要求的標准,進一步理清和縮減了不適應改革要求的行業標准數量和規模,為市場自主制定的標准留出發展空間。經評估水利行業技術標准整體實施效果較好,標准在水利工程建設、水文水資源管理、水旱災害防治、節水等領域中應用廣泛,有效提高了水利工程建設、產品和服務質量。

在“強監管”方面,編制發布了水資源保護利用、節水、河湖健康評價、防洪預案編制、水利基建竣工決算、水土保持監測、移民安置監測評估、水利網絡安全等相關標准,與認証、工程稽查等工作協同,為江河湖泊、水資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利資金和行政事務等方面的監管提供基礎支撐。

培育發展團體標准是增加標准供給的有效途徑

近年來,不斷加強對水利團體標准的規范、引導和監督,水利團體標准制定主體逐步穩定,規章制度逐漸完善,各水利社團圍繞市場創新需求發布標准60余項,對水利改革發展的支撐力度穩步提升。今年獲獎的標准中包含2項團體標准,有效填補了水利行業在農村飲水安全評價和渡槽安全評價領域的標准空白,充分發揮了團體標准對政府標准的補充作用。

標准國際化水平是推動標准化提檔升級的重要指標

2019年,聯合國工發組織正式發布由水利部主導編制的系列國際標准《小水電技術導則》(中英文版),國際標准化組織正式發布其中的兩本國際標准,這是我國制定的第一個ISO/IWA(國際研討會協議)標准,是我國在小水電領域國際標准取得的重要突破,進一步提升了中國水利的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水利部翻譯完成的30余項水利標准已在厄瓜多爾等多個亞非拉國家流域綜合規劃、工程設計、施工管理等領域得到應用,為水利標准“走出去”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以標准提升推進水利行業高質量發展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加強標准、計量、專利等體系和能力建設,深入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強化綠色導向、標准引領和質量安全監管,建設農業現代化示范區”、“提升洪澇干旱、森林草原火災、地質災害、地震等自然災害防御工程標准”。此外,以高標准推動水利高質量發展,發揮水資源剛性約束作用,提升洪澇干旱等自然災害防御工程標准,都對水利標准化提出新需求。

“十四五”期間,水利標准化工作將緊密圍繞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繼續服務水利中心工作,加快強制性標准和“強監管”標准制修訂,重點圍繞江河湖泊、水資源、水土保持、工程運行管理、行業監督等方面進一步完善標准體系,不斷強化標准實施與監督,全面提升標准國際化水平,為水利改革發展提供更加堅實的技術支撐和保障。

(作者:水利部國際合作與科技司 倪莉 王偉)

(責編:余璐、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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