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立法保障農村人居環境治理
2026年03月31日06:12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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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天津3月30日電 (記者靳博)3月27日,天津市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修訂通過《天津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條例修訂的亮點,是增設農村人居環境治理專章,填補立法空白,實現法規適用范圍全覆蓋。“這次修訂,強化農村垃圾治理、污水處理、廁所改造、民居改造和村容村貌整治等制度措施,對農村綠化、集貿市場管理、農業廢棄物處理等進行規范,全面提升城鄉人居環境治理水平。”天津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王洋介紹。
據介紹,此次修訂從立法層面補齊村容村貌和農村環境衛生管理的制度短板,明確市和相關區人民政府加強對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的組織推動力度,強化農村垃圾治理、污水處理、廁所改造、民居改造和村容村貌整治等制度措施,對農村綠化、集貿市場管理、農業廢棄物處理等進行規范,全面提升城鄉人居環境治理水平。
修訂注重將天津市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中成熟有效的經驗做法上升為法規制度,明確了農業農村等相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工作職責,建立健全政府、村級組織、企業、農民等各方面參與的工作機制,構建權責清晰、協同高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努力通過立法推動農村人居環境治理常態化、制度化、長效化,不斷提高農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人民日報 》( 2026年03月31日 12 版)
(責編:趙欣悅、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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