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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發布海洋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涵蓋船舶污染、陸源污染等重點領域

2026年08月18日06:15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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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北京8月17日電  (記者魏哲哲)最高人民法院日前發布6件海洋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典型案例,集中展示海事審判在維護國家海洋權益、保護海洋生態環境、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獨特作用與專業擔當,充分發揮典型案例以案釋法、以案普法的示范引導作用,加大生態環境法典學習宣傳力度,促進和深化生態環境法典的全面准確貫徹實施。

  本次發布的案例涵蓋船舶污染、陸源污染、海洋自然保護區開發管控、專屬經濟區珍稀水生生物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公益訴訟等重點領域。

  海洋生態環境具有高度系統性、聯動性。針對海事審判實踐中常見的跨介質、跨區域的復雜生態損害,人民法院實行因果關系一體化認定、侵權責任一體化承擔以及全域同步修復,切實將“陸海統籌、系統治理”的原則要求轉化為司法實踐。其中,案例一是國內首例船舶污染海洋和大氣復合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廈門海事法院首次在司法裁判中確認大氣環境損害、海洋環境容耗損失及海洋生態系統恢復期內的服務功能損失均屬於損失賠償范圍,實現保護范圍全覆蓋。案例三系近岸儲油罐泄漏引發污染物入海生態損害,生態環境監督管理部門提起公益訴訟,大連海事法院依法判令對陸源污染物經地表徑流入海造成的“土壤—灘涂—近海”多層級損害實行全域同步修復,落實“損害擔責”原則,做到“誰污染、誰擔責、誰修復”,形成從陸域到海洋“污染源頭管控、損害全面賠償、修復及時跟進”的全鏈條司法治理模式。

  《 人民日報 》( 2026年08月18日 14 版)

(責編:袁勃、趙欣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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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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