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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树未必就环保

邓建胜
2015年10月19日08:36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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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植树造林要回归环保本义,应树立“近自然林业”和“以水定林”等理念

  

  森林是陆上最重要的生态系统。是否只要种树就能保护环境、改善生态?未必。

  日前有报道称,南方某地大面积种植桉树等速生林,虽然森林覆盖率大幅提高了,但“森林质量已经衰退到不如原来的10%”。原因是,这种以提供造纸原料为目的的造林,植树者铲除了山上原有的草木植被,还大量施用化肥,导致生态学上的“栖息地破坏”。

  植树造林是保护环境、修复生态的基本途径。但是,由于对自然规律认识不足和片面的发展观作祟,一些地方的种树往往事与愿违。前些年江西搞“一大四小”绿化工程,为森林覆盖率达63%这“一大”目标,政府投入巨资和大量人力物力,道路两旁种树,租用农田种树,幻想一夜成林,实际上劳民伤财,树的成活率很低。山东某市建设森林城市搞“大跃进”,为完成年度任务不惜毁草种树、在岩石上种树。这样的种树,不但毫不环保,反而破坏了生态。

  一块地为何不长树只能长草、哪些地方适合灌木而不是乔木、什么样的气候条件和土壤环境适合哪种树木生长等,这些自然秉性其实在人类出现在这个星球前就基本确定了。人类改造环境的每一个举动,都受到自然规律的严格制约。因此,只有充分尊重自然、研究自然,才有生态文明建设可言。

  种树如何回归环保本义?近日国家林业局在山西大同提出发展“近自然林业”和“以水定林”两大理念,值得推崇。这是总结37年三北防护林建设的经验教训所得,可以用来指导各地的植树造林。

  以笔者之见,所谓的发展“近自然林业”,就是不能为完成指标而盲目种树。乡土树种不仅造林和管护成本很低,而且与当地的生态系统已有良好的兼容性,对促进环保具有天然的优势,所以发展近自然林业应以乡土树种为主。所谓的“以水定林”,就是植树造林应以水资源的承载为前提,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特别是在北方干旱地区,不能盲目搞大树移栽。


 

(责编:蒋琪、杜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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