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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试行环保“行政首长负责制”

2016年02月03日08:16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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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西安2月2日电  (记者姜峰)日前,陕西省政府印发《陕西省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的职责,将有效解决环境监管执法中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

  《规定》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同时对公安、监察等20余个职能部门的具体环境保护责任做出清晰规定。


  《 人民日报 》( 2016年02月03日 16 版)

(责编:蒋琪、史雅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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