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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污水处理差别化收费

2016年02月17日09:35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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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南京2月16日电  (记者姚雪青)日前,《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办法》明确按照多排污多付费原则,进一步拉大重污染企业与其他企业污水处理费的差距,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按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等级制定收费标准。

  根据《办法》,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应满足支付污水收集、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运行成本及合理收益的需要。应加大对化工、医药、钢铁、印染、造纸、电镀等重污染行业的监管力度。有条件地区可逐步按照环保部门开展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等级分档制定收费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被评为“红色”等级企业污水处理费加收标准不低于0.6元/立方米;对被评为“黑色”等级及连续两次(含)以上被评为“红色”等级企业,污水处理费加收标准不低于1.0元/立方米;对暂不具备按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等级实行差别化政策的地区,仍按重污染行业污水处理费高于一般工商业1.5倍征收。


  《 人民日报 》( 2016年02月17日 12 版)

(责编:蒋琪、史雅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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