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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率先实施环保“党政同责” 最严制度力保青山绿水

2016年05月08日08:09 |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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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福建率先实施环保“党政同责” 最严制度力保青山绿水

  央广网北京5月8日消息(记者张子亚 盛坚毅 福建台记者陈晓光)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福建政绩考核淡化GDP,突出生态文明和农民增收。在全国率先实施环保“党政同责”,任内生态出问题,当期、终身责任都追究;新环保督察办法监管重点由企业变为政府,督察结果影响干部考核和任用,用最严格的制度力保青山绿水。   永泰县领路乡潭后村山绿水清,村民邱新丰正在家里的农家乐收拾活鱼准备待客。他说,五年前村里很穷,人均年收入还不到4000元。

  邱新丰:为主的还是烧木炭,以这个为生。

  领路乡九成是山地,乡党委委员林立岩说,以前考核GDP时,年年倒数第一。2010年,永泰县在全省率先以生态和靠农民增收考核取代GDP考核,没有后顾之忧的领路乡干部一门心思打起了青山绿水的主意。

  林立岩:60%算生态保护、40%农民增收的。我们推动旅游业的发展,(20)15年全乡接待270万人,纯收入达到8亿多,连续三年县里优秀。

  如今,领路乡拥有两个国家4 A级风景名胜区、全县最大的旅游产品交易市场和农家乐一条街,吸收了近两千名农民就业,加上生态林补偿标准的提高,全乡人均纯收入增长到11600多元。邱新丰一家平时除了忙农家乐,就是看护自家生态林。

  邱新丰:生态林基本上都不动的,都要把它留起来,青山绿了、空气也比较好。旅游发展了之后,比在外边打工强,现在收入也在十万块左右。

  建设生态文明,福建下的是狠心,动的是铁腕,出的是实招,打的是组合拳:早早建立环保审批与減排联动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环保监管“一岗双责”制度,全面推 行“河长制”,探索流域生态补偿,实行海域资源有偿使用;率先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成立全国首个省级生态环境审判庭,启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推行环境污 染的第三方治理;在全国率先取消全省34个县的GDP考核,改为考核生态和农民增收;率先探索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终身追究制。永泰县效能办主任张信炯说,县里设立了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生态考核指标,对不同乡镇实行差异化考核,有奖有罚。

  张信炯:有个乡镇因为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不合格,被上级部门效能告诫两人次以上,所以该乡镇当年度(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不享受全额工资绩效奖。

  今年,福建省委、省政府与各设地市党政“一把手”签订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成为全国首个签订党政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的省份,在全国率先实施环保“党政同责”,领导干部面临着“史上最严”的生态环境损害追责。

  省长于伟国:这个目标责任书既有即期的、当期的责任,也有终身责任,党政负责同志如果在任内发生了生态问题,既要当期追究责任,同时也要终身追究责任,确保党政同责。

  今年三月底,福建开始试行新的环保督察办法,将环保监管重点由监督企业转变为监督政府。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彭守虎说,督察结果将影响干部的考核和任用。

  彭守虎:督察结果作为被督察地方、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领导干部任免、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

  践行绿色发展观结硕果:目前,福建已建成两个国家级生态市、10个国家级生态县、519个生态乡镇,有8个市、县、区被列为“国家生态文明试点地区”。

(责编:蒋琪、史雅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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