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环保企业一头雾水
●全面推行“营改增”政策的初衷是为完善抵扣链条、解决重复征税问题,并促进产业升级。
●真正深度了解政策起草意图的相关从业人员很少,当政策下达到各省市,就给了地方很多自由解释权,执行中困难不小。
●国家对大行业照顾比较周全,但环保行业面临的细节问题还没有得到具体明确,环保企业应从自身开始准备,主动解读、学习政策。
今年5月1日起,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我国全面推行“营改增”,环保行业当然也在其中。“营改增”后,对金融行业的影响不言而喻,这也将对环保企业后期的投融资行为产生影响。
新政会给环保产业带来哪些影响?政府推行这一税改的初衷是为完善抵扣链条、解决重复征税问题,并促进产业升级。但在目前的实施阶段,“营改增”的利好影响似乎在环保行业并不明显。
“营改增”税率怎么规定?
税率不是根据企业资质,而是依据纳税行为而定
“增值税不是一项新鲜的事物,而我国全面推行“营改增”的步伐已经落后于全球。”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税务合伙人沈瑛华指出,从整体的机制而言,增值税绝对是比营业税更有效率的机制。企业增值税的税率,并不是根据企业资质,而是依据纳税行为而定。
据了解,环保行业的主要业务类型包括设备供应、建筑、投融资、设计服务等。设备供应商环保设备和材料已经在增值税的范围当中,税率为17%,设计服务税率为6%。
而建筑业具备两个条件之一的可以按之前营业税的税率3%缴税:一是施工许可证上开工日期在今年4月30日之前的;二是施工许可证上没有注明开工日期以及没有取得许可证的,合同开工日期是今年4月30日之前。
“营改增”后,对金融行业的影响,也可能对环保企业后期的投融资行为产生影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纳税人购进贷款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同时,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这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亦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对此,沈瑛华表示,这里所指的贷款服务与传统意义上的贷款不完全一致,属于融资性质,不一定只是银行贷款,也包括企业固定收益的货币、基金以及理财收入等。这些都将对环保企业市场并购等动作带来直接影响,这就要求环保企业在签订相关合同时谨慎全面。
沈瑛华同时提醒环保企业,“营改增”是喜还是忧,取决于企业对增值税的管理和对相应政策的理解。
环保企业对“营改增”较茫然
地方税务自由裁量权较大,考验企业的政策掌握能力
去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以下简称78号文)出台后,意味着污水处理、再生水等免增值税的政策被取消,这也为全面推行“营改增”做好了铺垫。
对此,不少环保企业财务人员表示,78号文中很多问题尚未解决,企业还处在茫然状态,“营改增”后,无疑是雪上加霜。
从“营改增”的历程来看,自上海2012年开始试点后,文件从出台到实施的时间都非常短,基本上没有超过3个月,一般都是一个月左右的准备时间,这其实给很多企业带来了挑战。
沈瑛华指出,真正深度了解政策起草意图的相关从业人员很少,当政策下达到各省市,就给了地方很多自由解释权,执行中困难不小。
事实上,很多环保企业已经备受这一问题的困扰。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税务经理于涛介绍说,基于我国税法特色,基层税务机关有非常大的权力去自由裁定,北控水务在国内有300多家公司,已经覆盖全国20多个省市,目前公司在不同地区面临着地方税务规定不同的情况。
比如,78号文规定的70%退税收入,在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同时,是否也享受“营改增”部分的优惠,每个地方的税务部门规定不一。有的给出的理由是企业所得税优惠是生产经营收入,但有的税务部门认为不属于。
北控环保公司财务经理魏永铭也遇到过此类问题,由于78号文中并没有直接说明垃圾处置补贴这部分收入的税率是多少,各地税务局执行的时候有自由裁量权。一般地方将垃圾发电项目,按电费征税17%;也有的地方税务局认为垃圾处理属于市政服务,按照服务业的6%交增值税。
不少企业反映,一些政策配套的框架性、甚至方向性的文件都不太齐全。浦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李星辰指出,由此带来地方税务在执行的时候自由裁量权比较大,对企业掌握政策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此外,“营改增”后,针对多变的商业模式,税率应怎么适用,每一项目环节又怎么适用?政策也未做出明确规定。
而在环保领域比较普遍的EPC(工程总包)业务,会在同一个事项里面牵扯到多档税率。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王海云表示,如果按照以前的混合销售,税负较重,如果按照不同税率征收,国家应该考虑做出具体的规定。
对此,于涛建议,既然是在同一项经济业务里面做不同的事项,不同事项又分别适用不同档的税率,应考虑就这一部分收入分别交税。
环保企业如何积极应对?
主动学习政策,要让政策制定者了解环保业务领域
很多环保企业认为,国家对大行业照顾比较周全,但是环保行业面临的种种细节问题,目前还没有得到具体明确。因此,环保企业应从自身开始准备,主动解读、学习政策,积极应对“营改增”大考。
于涛表示,在国家提出全面推行“营改增”之后,北控水务组织做了深入的研究培训探讨,并在业务部门设置风险控制的前置环节。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冯涛介绍说,“营改增”对企业影响较大,但整体影响还在可控范围内。
在做好基本工作后,如何优化管理增值税以及做好企业的税收筹划?冯涛建议,首先,要做好基于不同业务单元和商业模式的全面的财务工作指引。“营改增”系统的工作量很大,需要基于不同业务单元、不同商业模式的全面的财务工作指引。其次,要做系统全面的税务工作图谱。通过专业机构,打通企业的财务、业务、法律部门,形成企业全面的税务工作图谱。
目前,首创股份已经制定了《首创股份“营改增”费用报销指引》,并将开展内部培训。
E20环境平台高级合伙人王立章表示,“营改增”之后,增值税法将会出台。但现在正处于过渡阶段,环保企业应该做好两件事情:一是积极应对,一是积极提出诉求。
而沈瑛华建议,环保企业在“营改增”全面实行后,如果想获得优惠政策,必须建立在让政策草拟者了解相关领域业务的基础上。“环保企业必须先明确业务实质、行业法规等,然后再谈建议和诉求。”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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