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8省份2000余干部被问责
据新华社电上周五,历时一个月的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现场督察阶段全部结束。7月中旬,督察组分别进驻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8省区。目前,已有百余人因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被刑事拘留,8省区罚款总额或可过亿元;8省区党政部门已有超2000人被问责,多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据各地督察组交办情况看,从工业园区违规排放废气废水到城市垃圾臭味扰民,从农村水源地受企业排污影响到建筑工地夜间施工产生噪声……督察组交办案件中,多数涉及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固体废弃物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问题。
以河南为例,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向该省交办的群众来电、来信举报环保问题中,大气污染问题占举报件总数的71%;其次是水污染问题,占举报件总数的35%;噪声污染问题,占举报件总数的16%;固体废弃物污染问题占举报件总数的8%。
据了解,此次督察仅仅是第一批,根据安排,从今年起,中央环保督察组将用两年左右时间对全国各省区市全部督察一遍。
>>成果
8省份罚款总额或破亿元
此次督察力度之大从督察组人员构成中就可见一斑,督察组组长均为正部级,副组长则由3位环保部副部长担任。高层级配置,是为了破除地方经济发展与治污难之间的利益纽带。
在各地进驻虽只有短短一个月,无论是企业被责令整改和处罚,或是相关人员被行政拘留甚至刑事拘留,力度之大可谓前所未有。百余人因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被刑事拘留,各地罚款金额大多超千万元,8省份总量或可过亿元。
如江苏,截至8月15日,已对督察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责令整改企业2111家,立案处罚1059件,处罚金额7814万元。江西责令整改592件,立案处罚186件,罚款金额2237万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5件,行政拘留处罚38人,刑事拘留15人……
此外,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后,除了与省级领导个别谈话、梳理当地环保工作线索和漏洞、深入县市核实取证外,还开通值班电话、邮箱等举报途径。截至目前,8个省区中央环保督察组共向当地政府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超过万件,其中仅河南一省就达到2380件,举报问题大部分已经办结或在办理中。
>>问责
党政不作为乱作为被问责
据了解,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此次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特点。随着由“督企业、督政府”向“党政企同督”的转变,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环保“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在本轮督察中受到了问责。据不完全统计,一个月内,被督察8个省份已有2000余人被问责,多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如宁夏银川市永宁县“永宁首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长年排放烟尘”问题。永宁县上报督察组的查处结果是:“经查,该企业因市场原因已于2015年8月停产至今。”但经查证,该企业2015年至2016年7月一直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与报告中向督察组反馈的情况严重不符。为此,银川市纪委责成永宁县委、县政府向自治区和银川市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对永宁县县长给予诫勉处理,相关责任人被责令公开道歉或免职处理。
“中央环保督察层级高,督察的对象主要是各省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并且要下沉到部分地市级党委和政府。”环保部副部长翟青表示。不仅是督察过程本身与以往不同,更重要的是督察结束后,重大问题要向中央报告,督察结果将作为对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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