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形势严峻 湖体总磷浓度上升

2017年07月31日17:10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
 

  人民网北京7月31日电(初梓瑞)2017年4月27日至5月27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安徽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记者从环保部获悉,督察组于2017年7月29日向安徽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截至6月底,督察组交办的3719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3113家,立案处罚803家,累计罚款2635.2万元;立案侦查52件,拘留63人;约谈637人,问责476人。

  督察指出,安徽省积极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在新安江流域启动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连续四年达到水质补偿条件,为全国生态补偿工作提供了经验。建立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2014年以来省级财政投入生态补偿资金2亿元,推动了大别山区水环境资源保护。

  督察谈话中多数同志反映,安徽省一些领导干部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对自身肩负的环保责任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环境保护法治意识淡薄,《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出台后,条例规定的有关要求基本没有落实,甚至仍然大量违法开发建设。2011年通过行政区划调整,将巢湖整体纳入合肥市管理,并成立安徽省巢湖管理局,以便对巢湖实现统一保护监管,但由于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监管不力,体制优势没有得到发挥。

  督察认为,一些部门和地方工作不严不实。例如,淮北、宿州两市于2016年12月将尚未开工的淮北市相阳沟、宁王沟,尚未完工的淮北市老濉河和宿州市三塘等4个项目虚报为已完成黑臭水体整治的项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失察,仅简单汇总后直接上报上级部门。督察发现,三塘整治项目仍有一塘尚未开工,相阳沟、宁王沟整治项目督察期间刚刚动工。老濉河截污工程尚未完工,沿河9个排污口大量排放生活污水,群众反映强烈。

  另外,巢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形势严峻。近年来,巢湖水华高发,2015年最大水华面积321.8平方公里,占全湖面积42.2%;2016年水华最大面积为237.6平方公里,占全湖面积的31.2%。2017年一季度,巢湖湖体总磷浓度和富营养化状态指数同比均呈上升趋势。

  2013年合肥市实施巢湖沿岸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将原本连成一片的湿地从中隔断,预留部分区域作为滨湖新区旅游码头用地。2014年又以实施滨湖湿地公园工程名义,在近两公里的湖岸违法建设“岸上草原”项目,还以建设防波堤名义围占湖面,以保护之名,行开发之实,其中约2000亩湖面已经用作旅游开发。

  督察还发现,重点流域区域环境问题突出。淮河支流水质长期没有改善,2016年监测的27条淮河二、三级支流中,7条水质为Ⅴ类,10条为劣Ⅴ类。

  督察要求,安徽省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决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巢湖治理保护、工业园区综合整治和自然保护区监管。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督察强调,安徽省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责编:初梓瑞、贺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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