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浙江海洋生态损害和污染突出

2017年12月24日12:38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
 

人民网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贺迎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12月24日向浙江省委、省政府反馈督察意见。督察指出,浙江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截至10月底,督察组交办的6920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全部办结,其中责令整改7311家,立案处罚4387家,罚款金额达2.3亿元,立案侦查95件,拘留144人,约谈779人,问责350人。

督察指出,浙江海洋生态环境损害和污染依然突出。督察发现,浙江省海洋生态保护不力,对海洋开发利用统筹不够,违法围填海、违规养殖、入海排污等问题比较突出,导致部分近岸海域水质持续恶化,全省2016年劣四类海水比例高达60%,杭州湾、象山港、乐清湾、三门湾4个重要海湾水质全部为劣四类。

违法违规围填海问题突出,宁波市象山县、宁海县、北仑区、杭州湾新区近年来未经审批实施7个重点填海围垦工程,违法围填海面积达1.03万公顷;温州市及苍南县、乐清市、平阳县等地政府和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组织实施5个滩涂围垦项目,违法填海2305公顷。

海水养殖管控不到位,乐清湾是浙江省四大重要海湾之一,但长期以来无证养殖量大,加之900多家围塘养殖场绝大多数缺乏尾水处理设施,污染排放突出,直接影响海水水质,2016年水质富营养化程度由中度恶化为重度。杭州湾湿地海洋保护区违法围塘养殖问题突出,杭州湾新区管委会、慈溪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该区域违法养殖疏于监管,打击不力,目前仅杭州湾新区范围内违法养殖面积就达2847公顷,严重破坏湿地生态环境。

督察要求,浙江省要进一步夯实地方党委、政府环保责任,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工业集聚区监管,认真解决好垃圾、固废等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消除环境隐患。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中发现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督察强调,浙江省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和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责编:李卓、吴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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