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采测分离进展如何?

各级分工负责 理顺监测机制

2018年01月05日08:27  来源:中国环境报
 
原标题:地表水采测分离进展如何?

“上周在漳河水库的采样,恶劣的天气再加上与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首次同步采样磨合,我们在船上干了七八个小时才完成工作。”湖北省荆门市环境监测站副站长杨莹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

这是一个缩影。从2017年10月份开始,全国各地环境监测部门都在积极推进着地表水采测分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条件差,但各地环境监测部门依然干劲十足,有序推进采测分离工作。

科学计划 缜密部署

事实上,从2017年9月份环境保护部印发《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采测分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起,这项工作就在全国各省市迅速开展起来。

按照《方案》设计,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地方各监测站承担着不同的任务。监测总站的任务在于承担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采测分离业务化运行,同时对采测分离全流程质量控制。

而省级环境监测中心则负责配合监测总站,协调分析测站做好采测分离工作,协助监测总站审核监测数据、开展质控检查和异地质控,对省(区、市)内环境监测人员进行培训、核发上岗证,根据需要对省(区、市)内环境监测人员和设备进行临时调配。

作为采样、现场监测和样品运输的第一责任人,第三方采样公司负责根据监测总站下达的采测分离计划编制采样方案,承担样品采集、保存、交接、运输及部分项目的现场监测工作,进行内部质量控制,对现场监测数据进行三级审核,将监测结果直传监测总站。

承担实验分析任务的地方监测站在整个流程中是样品分析数据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根据监测总站下达的采测分离计划编制分析方案,检查采样公司送测样品是否合格,进行样品分析和内部质量控制,对分析数据进行三级审核,将分析结果直传监测总站,同时接受监测总站组织的外部质控检查和考核。

各属地测站则负责在同步运行期间进行同步监测,对采样公司采样人员现场采样操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保障其采样的规范性,使其后期能独立到达采样断面。同步采样结束后,在采样公司提出需求时,协助其在独立采样过程中顺利抵达采样位置。

在流程的最后,还有质控公司来协助监测总站对采样公司和分析测站进行抽测比对和质量检查,同时接受环境保护部的监督管理和监测总站的质控检查和考核。

积极响应 迅速落实

“2017年10月开始对地表水实施采测分离后,直到现在,监测站负责化验分析的工作人员加班成了常态。”江苏省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督监测室副主任任妍冰说。

按照计划,从2017年10月到12月为采测分离同步运行期,原本承担例行监测任务的地方监测站同时也要进行同步监测工作。

据了解,江苏省13个辖市分析测站在承担142个采测分离断面4308个水样分析任务的同时,还需完成150个国考断面同步监测任务。2017年10月份受“双节”假期影响,工作量比平时翻了4倍多,但各地环境监测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仍然保质保量完成了第一次采测分离任务。

除了江苏,北京、天津、上海、吉林、四川、重庆、甘肃等地也都积极准备,克服困难,全面部署,确保第一次采测分离工作按期完成。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组织人员分赴采测分离工作一线,跟踪监督采测分离全流程情况,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问题,确保采测分离参与方各环节都能无缝对接,稳步有序推进采测分离各项工作。同时,为做好样品交接和实验室分析工作,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及时召开了相关科室的协调会,对相关准备工作进行了部署,包括明确样品交接流程和交接人员、确认样品交接区域和存放区、确保交接区域的网络全覆盖等。

有了去年10月份的经验,各地对采测分离的工作流程、各环节要点把握更加清楚,工作效率得到显著提升。从去年11月1日到10日,当月所有样品采集、现场监测工作全部完成;分析测试工作本着即到即测的原则,11月18日前全部完成;所有监测数据全部汇总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由监测总站组织各省级监测站集中审核。

与此同时,环境保护部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每月底还会组织8家第三方采样公司和地表水采测分离软件公司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召开工作总结会,全面梳理、分析各公司反馈的问题和建议,提出应对办法。

满足新需求 解决老问题

地表水采测分离工作,是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地表水水质“国家监测、国家考核”工作的重要一步,对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具有里程碑式意义。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水质采样监测和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工作,既可以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作用,节约政府管理成本,又可最大程度上保证监测数据的客观公正性。

“实施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是适应环境保护形势发展、深化监测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此前召开的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视频会议上,环境保护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包括采测分离在内的环境监测事权上收,是适应环境保护形势发展、深化监测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

而厘清中央和地方事权、化解不当行政干预也成为了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的目的之一。过去“考核谁、谁监测”的方式,早已难以满足环境保护形势发展的需要。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体制机制,实行“国家考核、国家监测”,从体制机制上规避利益冲突,确保环境质量管理与监督考核的客观公正。

随着《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抓紧完成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变得日益迫切。与空气质量监测相比,地表水监测具有指标多、自动化水平低、流程复杂等特点。这决定了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工作的难度更大、要求更高。

必须看到的是,近年来我国地表水监测工作依旧以属地手工监测为主,很多基层监测人员常年在监测一线奔波,自动化监测能力和自动预警水平都有待进一步提高,而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工作则正是一剂既治标又治本的“良药”。

监测事权上收以后,特别是水环境自动监测站建设完成后,将为形成全国水环境监测数据共享平台奠定重要基础。这些数据将全面、及时向社会公开,充分保障群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也将为各地水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基础支撑。同时,通过数据共享服务,有利于促使大量数据资源得到有效利用,更好地服务于环境保护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 (邢飞龙)

(责编:施麟、贺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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