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主申报,环境管理将告别“保姆”模式

2018年02月07日08:17  来源:科技日报
 
原标题:企业自主申报,环境管理将告别“保姆”模式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重要的环保制度,至今我国共有28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的地方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但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如污染源“数出多门”“多头管理”;依证监管力度不足,处罚结果不能形成震慑;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缺乏履行环保责任主动性等。

日前,环境保护部发布了《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新的《管理办法》将给环境保护带来哪些新变化、新气象?

明了责任 让企业自己算清“环境账”

从“十三五”开始,我国无论是在法律还是政策层面都将全力推动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将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事业单位排放许可制,排污者必须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

长期以来,环境监管部门与排污企业是如同“猫和老鼠”。如何让排污单位主动减少污染排放,强化排污单位治污主体责任依然是薄弱环节,这也正是《管理办法》要解决的。

根据《管理办法》,对每个排污单位,不但有污染物排放浓度要求,还有排放总量的要求。为确保排污单位能监控自己的总量排放情况,做到总量排放,排污企业还需建立企业承诺、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制度,这就如同让企业自己建立一套“环境会计”制度,以方便了解自身排放了什么、排放了多少、怎么排放以及如何控制排放等,进一步落实持证排污单位污染治理主体责任。

环保部表示,这改变了以往“保姆式”环境管理模式,让企业自我监测、自我管理、自主记录和申报,环保部门则依规核发、按证监管。

据统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国共核发排污许可证两万多张,完成15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发布了15个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

扫下二维码 环境信息即可一目了然

对环境监管部门来说,《管理办法》不仅对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执行、监管全过程做了进一步完善,可操作性也得到了提高。

如今,在河北、上海等地,每个排放口的各项要求,已被做成了二维码,贴在排放口标识牌上。环境执法人员到现场直接扫描二维码,即可知道这个排放口的所有环境信息,包括许可浓度、许可排放量、监测要求、在线监测情况、历史执法记录等,避免出现执法部门面对量大面广的排放口,不知道应该检查哪个,某个排放口不清楚应排多少等问题。

“这不仅为环境执法提供极大便利,也为社会公众监督提供了更大平台。”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监管执法部门职能也在细化,包括制定排污许可执法计划,明确执法重点和频次等,特别是实现了排污口的“卡片式管理”。

“通过排污许可证,我们对企业的环境监管逐步从企业细化深入到每个具体排放口,从主要管四项污染物转向多污染物协同管控,从以污染物浓度管控为主转向污染物浓度与排污总量双管控。”该负责人说,特别是针对雾霾防治,在排污许可证中增设重污染天气期间等特殊时段,对排污单位排污行为的管控要求,不仅推动了对固定污染源的精细化监管,同时还可将排污许可更好地与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密切挂钩。

制度衔接 让信息晒在阳光下

信息公开是监管的“利器”,当一切都在“阳光”下时,必然对违法行为形成威慑。

据介绍,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已提前建成。在网上,可以看到每个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和企业定期报告的排放情况等内容;监管执法部门也将公开监管执法信息、无证和违法排污的单位名单等。

该负责人说,排污许可制度还与环境保护税、排污总量、环评、排污权交易、环境统计等制度开展了衔接。经过与税务总局的沟通,现已明确排污许可管理形成的企业实际排放量将作为环境保护税征收的主要依据,两部门对数据共享达成一致意见,也能更好发挥环境保护税、排污权交易等经济手段的调节作用。

《管理办法》还明确规定了排污单位无证排污、违证排污、材料弄虚作假、自行监测违法、未公开信息等5种情况的处罚条款,罚款金额可达百万元,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关闭等。环保部表示,这将逐步改变“企业违法、环保部门渎职”的怪圈。(李 禾)

(责编:施麟、贺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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