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黑臭水体 守好一江清水

2018年03月16日08:17  来源:中国环境报
 
原标题:整治黑臭水体 守好一江清水

虽然“黑臭在水里”,但“根源却在岸上”。要加大黑臭水体流域工业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查处偷排偷放、数据造假等行为,加强镇、村级工业园整治。同时实行生态修复。

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实施重点流域和海域综合治理,全面整治黑臭水体。在水环境治理方面,黑臭水体比较分散且污染物浓度高,一直是污染防治要面对的顽疾之一。长江经济带的生态环境,也受到了黑臭水体的影响。

截至2017年6月6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督平台认定的黑臭水体有2100个,而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中黑臭水体就达到了928个,占44.19%。因此,加强长江经济带黑臭水体的治理,严格保护一江清水迫在眉睫。

认清黑臭水体的成因,对症下药,才能有效消除黑臭水体。黑臭水体产生的机理是由于有机污染物含量过高,形成缺氧和厌氧环境,加速有机物腐败和分解,从而产生恶臭物质。因此,虽然“黑臭在水里”,但“根源却在岸上”。长江经济带黑臭水体治理需解决以下问题。

一是黑臭水体的污染源控制难度大,政府与治理单位之间的治理责任划分不清晰。黑臭水体问题涉及环保、住建、水利、景观、规划等多个部门,导致其污染源控制难度大。由于缺乏统一协调管理机制,各相关部门权责交叉,污染管控工作难以协调。

二是“重化工围江”现象突出,部分产业污染严重,存在偷排、漏排现象。长江经济带沿岸分布着40余万家化工企业、五大钢铁基地、七大炼油厂,以及南京、仪征等大型石油化工基地,每年有大量的废污水排入长江。部分产业污染严重,存在偷排、漏排现象。此外,沿江地区某些区县的乡镇存在很多小型的皮革制造企业,而制革废水是主要的水污染源之一,由于这些乡镇企业没有有效治理污水,偷排漏排现象严重,对属地河流水体造成了严重污染。

三是公众环境意识薄弱,存在生活污水及垃圾乱排放现象。黑臭水体成因与公众生活也息息相关,由于部分群众环境意识淡薄,日常生活中存在垃圾随意丢弃、生活污水直排河道等现象。而长江经济带沿江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40%左右,排放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如果不及时处理,也会对长江水环境质量带来严重的影响。

为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好地建设美丽长江,保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落实,消除长江经济带黑臭水体,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方面着力。

一是明确落实责任主体。深入推进河长制,对黑臭水体区域实施挂牌督办,确保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同时强化黑臭水体河长制考核评价。加大黑臭水体流域工业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查处偷排偷放、数据造假等行为,同时加强镇、村级工业园整治,大力整治违规工厂,完成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探索实施“黑名单”制度。

二是创新整治模式。污水治理需要有效的资金支持,地方政府应当通过竞争性的手段为这类治理提供强有力支持。并且由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涉及部门较多,整治及后续维护费用较高,因此建议引入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谋划黑臭水体综合整治。按照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的形式,解决黑臭水体问题,同时确保治理成果得到巩固,实现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三是强化公众参与。长江经济带黑臭水体治理,不仅关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更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政府需通过信息报送、信息发布等网站平台,定期更新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及污水处理厂等环境信息,及时发布断面水质监测数据、重点企业监管和污染源信息、重点流域断面水质状况等信息,以便公众进一步了解黑臭水体污染源情况。

另一方面,可建立黑臭水体整治微信公众号等监督平台,收集公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进行有效沟通,同时强化舆论引导,营造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是实行生态修复。除了建立有效的机制外,还应结合实际开展生态修复。要科学合理地设计水生动物生长模式,多层次、合理地投放水生动物,形成纵向、横向共生体系,并根据水质变化,不断调整、配置水生动物种类、数量等。要对水体特征参数进行检测调控,加强生态系统监控管理,对物种多样性进行监测与调控,对外来物种入侵风险进行控制与管理,并制定应急措施和管理机制。

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 (周欣 孔芳霞 文传浩)

(责编:施麟、贺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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