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湖生态环境整改不力 重点治理项目被人为搁置

2018年06月26日14:07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
 

人民网北京6月26日电 (贺迎春 王绍绍) 据生态环境部消息, 24日,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副组长、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带队对呼伦湖综合治理情况开展了现场督察。从督察情况看,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在推进呼伦湖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总体效果并不明显,工程项目随意调整,问题依然突出。

水环境质量没有得到改善。监测数据显示,与2015年相比,呼伦湖水质在2016至2017年虽然总氮、高锰酸盐指数有所下降,但COD、总磷、氟化物指标却不降反升。根据2015年以来呼伦湖水位、水量、水质以及呼伦贝尔地区气候条件综合分析,总体看,呼伦湖水质与入湖水量密切相关,受制于当地气候条件和流域来水情况,水环境质量“靠天吃饭”的现状尚未改变,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

 近年来呼伦湖水环境质量没有得到改变(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

 治理工程随意调整变更。《呼伦湖流域生态与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2016-2017年)实施方案》明确的20个治理工程项目,截至2017年底,2个被调出实施范围;剩下的18个项目,16个实施内容大幅变更;只有2个项目总体按计划执行,工程项目调整变更率达到90%;相应的投资变更严重。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21.08亿元,实际落实只有13.15亿元,其中,农村安全饮用水项目计划投资1亿元,实际仅投入640万元;涉及旅游景区治理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没有实施,但有关管护能力建设却由规划的1.9亿元,调增到4.02亿元。工程项目实施存在避重就轻、避难就易问题,治理效果大打折扣。

工程项目管理混乱。从督察情况看,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呼伦贝尔市在呼伦湖治理项目实施中,既没有有效的协同推进机制,也没有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工程项目任由呼伦贝尔市实施,擅自调整,任意变更,容易实施的实施,有难度的就调出实施范围;对于环境治理影响较大的项目往往被延期或简化,而涉及保护区管护能力的项目却被显著扩大规模、提高投资。

景区内仍有未拆除的酒店(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

督察组表示,将对呼伦湖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责编:贺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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