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云南九大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依然严重

2018年10月22日17:00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
 

  人民网北京10月22日电(初梓瑞)据生态环境部消息,2018年6月5日至7月5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云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九大高原湖泊环境问题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18年10月22日向云南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

  督察认为,云南省高度重视此次“回头看”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18年8月31日,督察组交办的1998件生态环境问题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1218家;立案处罚1399家,罚款4054万元;立案侦查31件,拘留48人;约谈84人,问责1015人。

  督察指出,云南省督察整改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改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甚至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在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方面虽然做了许多工作,也取得积极进展,但环湖过度开发、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依然比较严重。

2018年6月27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检查陆良县工业固体废弃物集中安全处置工程推进情况(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

  “十三五”湖泊保护治理规划进展滞后。九大高原湖泊“十三五”规划项目整体完工率仅为20%。阳宗海“十三五”规划6个重点项目进展严重滞后,应于2017年底前完工的环湖截污工程至今尚未建成,其服务范围内每天有6000余吨污水直排环境。列入程海“十三五”治理规划的部分项目存在“缩水”问题,程海镇污水收集处理提升改造工程规划新增日处理能力5000吨,实际计划建设新增日处理能力仅500吨。

  环湖周边旅游地产开发强度仍然较大。大理州划定《洱海流域空间规划》和洱海保护“三线”工作滞后,组织实施的多个旅游发展规划未充分考虑当地环境状况。大理市政府擅自允许在保护区内“拆旧建新”,导致核心区大量违章建设,对洱海水质造成明显不良影响。另外,现行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部分规定不够严谨,甚至为违规开发建设开口子,保护优先的原则难以落地,需要及时修订。

  流域内农业面源污染尚未得到有效管控。大理、玉溪等市(州)未严格按照云南省“十三五”生态农业发展规划要求调整种植业结构,洱海、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等流域大蒜、蔬菜、花卉种植面积居高不下,面源污染问题突出。2017年洱海流域开展监测的12条农排沟出水总氮平均浓度超标4倍,其中团结沟总氮浓度最高达11毫克/升,超标21倍;纳入监测的12个主要入湖河流断面中,有6个不达标,严重影响洱海水质。

  督察要求,云南省委、省政府要加强高原湖泊保护力度,推进涉重金属产业调整和污染治理,严控环境风险;要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升各族群众生态环境幸福感。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落实责任不力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据了解,2018年5月30日至7月7日,6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河北、河南,内蒙古、宁夏,黑龙江,江苏、江西,广东、广西,云南等10个省(区)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并同步安排相关领域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从10月16日开始,各督察组将陆续向相关省(区)反馈“回头看”和专项督察意见,并同步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案卷。

(责编:初梓瑞、贺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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