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应运去填虾塘的土石方被倒入海中

海南省海口市拟对一非法倾废公司开20万元顶格罚单

2019年03月26日08:45  来源:海南日报
 
原标题:海口拟对一非法倾废公司开20万元顶格罚单

  近日,有媒体对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一房地产项目附近海域有船舶非法倾废一事进行了报道。记者今天从海口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获悉,该支队拟对非法倾废单位海南中汇疏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公司)进行顶格处罚20万元,并将提起公益诉讼,倾废的样品正在进行鉴定,如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还将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去年12月14日,海口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接到海口市检察院秀英海洋检察室工作人员举报,海口一房地产项目西侧海域临时码头有船舶装运泥土在近海区域倾倒。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立即出警,查扣运泥船“粤珠海浚2322”,并做了现场笔录。

  去年12月19日,海口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该项目是海口一房地产项目0904地块、0905地块土石方工程项目,由海口浏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之后该公司外包给中汇公司。据中汇公司签约合同显示,该土石方是运往湛江用于回填虾塘。去年9月,中汇公司向海口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了临时靠泊平台,联系“粤珠海浚2322”“粤珠海浚2323”等船舶,从事土石方运输业务。

  之后,海口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又先后3次前往湛江、珠海等地进行泥土去向和船舶相关信息的调查,并多次到中汇公司、海口浏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取证,与海口市检察院等部门进行协调调查。

  经执法人员深入调查,认定中汇公司未将泥土石方运往湛江用于回填虾塘,同时在未办理海洋倾废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组织船舶运输一房地产项目0904地块、0905地块的泥土,从临时靠泊平台开出约两海里后进行海洋倾废,属海洋非法倾废行为。

  去年12月底,执法人员对临时靠泊平台进行了拆除,今年2月27日拆除完毕。海口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拟将依据相关法规,对非法倾废单位中汇公司进行顶格处罚20万元。

  下一步,海口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还将继续完善证据材料,待倾废取样鉴定结果出来后,将根据报告损害程度提起公益诉讼,对违反倾废行为造成的海洋环境破坏提出赔偿,追究中汇公司和关联涉案单位及个人的海洋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将违法者绳之以法。如鉴定结果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则将根据刑法规定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邓海宁)

(责编:朱传戈、贺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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