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20日电(丁亦鑫)据自然资源部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自然资源部按照“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重点关键”的要求,大力推进规章文件和各类政策清理,废止和修改不符合改革要求的各类条款,废止和修改的规章数量超过总数的60%。
清理改革试点,推动改革螺旋上升
2018年底,自然资源部主动对相关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印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废止有关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文件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8)2021号),废止了11件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文件,并部署对照党中央精神,进一步全面评估清理自然资源管理领域各项改革试点,及时总结完善试点政策,推动将经验成熟、行之有效的改革试点经验及时上升为法律制度。
清理法规规章,推动制度体系规范
为全面履行“两统一”职责,加快推动自然资源管理职能落实到位,建部以来,自然资源部党组以修改《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完善配套制度为核心,除根据国务院相关工作部署,积极开展行政法规清理,研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建议外,组织对自然资源管理领域现行有效的52部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先后分3批废止13部规章,打包修改19部规章,废止和修改数量超过总数的60%。主要内容上,一是落实改革决策部署,及时修改和废止不相适应的规章。二是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及时修改和废止一批规章。三是根据新机构新职能的要求,及时对行政执法、听证等方面的部门规章进行了整合。
清理规范性文件,推动管理顺畅高效
2018年至今,自然资源部集中开展了2次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先后向社会公布了《自然资源部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以及两批次已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集中废止和宣布失效152件规范性文件。
为保障《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的顺利实施,自然资源部再次开展相关规范性文件实时清理,将适时公布清理结果。
开展集中清理的同时,加强制度建设,专门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部门规章,坚持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并举,将规范性文件清理贯穿到规范性文件管理全过程,健全完善“实时清理、自动更新、动态调整”清理工作机制。
据了解,自然资源部将继续用好机构改革创造的有利条件,正确把握自然资源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新要求,准确落实自然资源管理新职责新定位,推动对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各类政策进行改革性、系统性重构,持续强化自然资源管理改革的法治保障,推动自然资源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