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2020年07月17日11:18  来源:人民网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出席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揭牌仪式。生态环境部供图。

人民网北京7月17日电(记者 余璐)作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美丽中国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7月15日正式运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上海市15日通过视频连线方式举行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揭牌仪式。

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是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上海市共同设立的国家级政府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空间绿化、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绿色交通、清洁能源等绿色发展领域。财政部、长江经济带沿线11省市、部分金融机构和相关行业企业共同向基金出资,基金规模88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出资100亿元。

“绿色发展是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支撑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表示,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定,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支持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结构绿色转型、培育绿色产业市场主体具有重大意义。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让资金投入到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最需要的领域,推动建立多元共治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财政部作为国务院授权的国家出资人和基金公司第一大股东,将切实履行好国家出资人职责。基金公司要加强与沿江省市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聚焦长江经济带沿线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等绿色发展重点领域,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在推动绿色发展中发挥好示范作用;要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投资能力,加强基础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要充分发挥部门、地方在绿色发展方面的信息资源优势,加快项目储备,推动基金尽快开展投资业务,尽早发挥效益。

据悉,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按市场化规则运作,通过政府出资并撬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为持续加大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动力和资金保障。基金首期主要投资于长江经济带沿线11个省市;适当安排其他区域项目,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采用公司制,落户上海,由上海市牵头具体管理事宜。

(责编:余璐、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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