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礪奮進的五年】福建林改讓“不砍樹,也致富”變為現實

李楠樺

2017年07月12日09:46  來源:人民網-環保頻道
 

“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

15年前,一場開創歷史的變革正席卷八閩之地,2001年,福建省武平縣在沒有任何上級文件指導和現成經驗可借鑒的情況下,在總結捷文村等改革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先行先試,自此拉開掀開了中國集體林權改革的嶄新一頁。

影響深遠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就是從捷文這個小山村帶頭先試,造福福建,惠及中國,成為繼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中國農村的又一次偉大革命。

根據國家林業局數據顯示,截止目前,全國已確權集體林地27.05億畝,佔納入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面積的98.97%﹔已發放林權証1.01億本,發証面積累積達26.41億畝,佔已確權林地總面積的97.65%。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讓1億多農戶直接受益。

福建永安市聯合村古樹群中約260年的楠木。新華社記者 林善傳 攝

林業現代化發展站上新起點

“八山一水一分田”一直是福建省的真實寫照,福建全省林業用地面積1.39億畝,佔土地面積的76.3%,其中90%以上為集體林地。千百年來,靠山吃山是山區人民謀生致富的依托和希望。但是集體林產權歸屬不清晰、經營主體不落實、經營機制不靈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矛盾,成為擺在廣大林農面前的最大難題,他們大都守著“金山銀山”過苦日子。

曾親手主持均山到戶工作的福建省武平縣捷文村老支書李永興回憶起當時的情景也是感慨萬千,當時因為管理不嚴格,亂砍濫伐現象揮之不去,他說:“當時拿斧頭的比拿鋤頭的多,因為他們認為那是國家的樹,不砍白不砍。”

為了破解這種局面,一系列配套的政策相應出台。2002年4月,武平縣出台了“關於深化集體林地林木產權改革的意見”,真正落實林地由村民自己分。

國家林業局農村林業改革發展司副司長王俊中評價說,改革尊重了群眾的意願,在捷文村,林地由村民自己分,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如何丈量、好山壞山如何搭配。

2003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出台《關於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以“明晰產權、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保障收益權”為主要內容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在福建省全面推開。

在認真總結福建、江西、遼寧、浙江等省試點經驗的基礎上,2008年6月,黨中央、國務院出台了《關於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

2009年6月,中央召開了新中國成立以來的首次中央林業工作會議,作出全面部署。以“明晰產權、承包到戶”為主要內容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從此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

福建的林權改革敢於先行先試,勇立潮頭,在全國實現了幾個率先:一是率先探索林權融資,2004年永安市發放首筆林權証貸款,首開林權抵押貸款的先河,全省持續推進林業金融創新﹔二是率先成立了省級林權收儲機構——福人林木收儲有限公司,推動全省成立林權收儲機構37家,為林權抵押貸款提供擔保、收儲服務,基本做到重點集體林區全覆蓋,給予擔保額1.6%的風險補貼﹔三是率先在武平、武夷山、永安等14個縣(市、區)推進江河兩岸、水源地、“三沿一環”(沿江、沿河、沿路、環城)等重點生態區位商品林贖買等改革試點,政府採取贖買、租賃、合作等多種方式收儲林權權利人的林權,已完成試點面積10萬多畝。

王俊中對此評價說:“福建的改革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把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與生態文明建設的大戰略格局相結合,這更有利於推進改革,有利於各方形成合力。”

福建武平縣萬安鎮捷文村村民李桂林展示林權改革后領到的全國第一本新式林權証。 新華社發

林改讓“不砍樹,也致富”變為現實

捷文村曾是遠近聞名的窮山村,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之前,人均年收入隻有900多元,去年卻高達13800多元,增長了14倍多。

林改后拿到第一本林權証的捷文村村民李桂林便是其中的受益者。林改中,李桂林分到了200多畝林地,靠種毛竹和採竹筍,一年也有一萬多元的收入。與此同時,他風風火火地發展起林下經濟,通過合理利用林下空間,大力發展林下經濟,養殖了一千多隻雞鴨,每年能增收兩三萬元。

“我們林農剛拿到林權証時,隻會計算直接砍樹能掙多少錢,現在學會了從經營林下經濟的角度算長遠賬。”李桂林說。

在福建還有很多像李桂林一樣的林農因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找到了新的致富門路,真正實現了“不砍樹,也致富”。

福建全省大力發展綠色經濟、循環經濟和低碳經濟,積極推進林業碳匯交易試點,2016年底共有2個林業碳匯項目成功上線並實現首批碳匯交易26萬噸、金額488萬元,努力實現綠色轉型與包容性增長。

數據顯示,2008年以來福建全省林業產業總產值年均遞增16.9%,2016年達4611億元。截至2016年底,福建全省有林業企業2666家、上市林業企業29家、國家林業重點龍頭企業22家。

此外,2013年以來,福建省級財政投入3.3億元,大力扶持發展林下種植養殖、“森林人家”等林下經濟項目,促進林農增收。目前,福建全省林下經濟發展面積達2799萬畝,2016年林下經濟總產值616億元。

福建林改讓廣大林農和社會各界增強了造林、育林、護林意識,並逐步樹立綠色發展和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價值理念,促進人與自然和諧,追求“生態、低碳、節能、環保”的生活方式蔚然成風。

(責編:李楠樺、杜燕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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