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環保督察組向7省(市)反饋意見 重發展輕保護依然多見

2017年08月01日13:55  來源:人民網-環保頻道
 

人民網北京8月1日電(記者 楊迪) 2017年7月29日至8月1日,第三批7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陸續向天津、山西、遼寧、安徽、福建、湖南、貴州等省(市)反饋督察意見。該批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結束。

督察指出,7省(市)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進展,但問題依然比較突出,尤其是以下共性問題亟待引起高度重視:重發展、輕保護情況依然多見,環保不作為、亂作為問題比較突出,分流域環境污染情況較為嚴重,自然保護區違法違規建設問題突出,一些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后,群眾身邊的環境問題解決不夠有力。

【第一環保督察組】

天津市大氣環境治理仍顯薄弱 工作落實不夠到位

2017年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天津市開展環境保護督察,並形成督察意見。督察認為,2013以來,天津市累計投入財政資金520多億元推進能源清潔化,中心城區供熱鍋爐完成煤改氣,外環以內區域基本實現無煤化。完成198平方公裡裸地治理。新、擴建67座污水處理廠,基本實現60個市級及以上工業集聚區污水集中處理。

督察指出,天津市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積極進展,但壓力傳導不足、責任落實不夠、工作不到位等問題依然存在,與中央要求、直轄市定位和人民群眾期盼尚有明顯差距。

存在的主要問題有:工作落實不夠到位,大氣環境治理仍顯薄弱,水環境問題較為突出,一些突出環境問題長期沒有解決。

督察指出,天津市在環境保護方面存在開會傳達多、研究部署少,口號多、落實少等問題,一些領導干部在工作中擔當意識、責任意識欠缺,“好人主義”盛行。

2016年,天津市二氧化氮濃度大幅上升,2017年一季度PM2.5濃度同比上升27.5%,大氣環境形勢十分嚴峻。鋼鐵圍城、園區圍城等問題長期沒有改觀,減煤控煤工作落實不力,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機動車及船舶污染防控力度仍需加強。

截至2017年6月底,督察組交辦的4226個環境問題舉報已基本辦結,共責令整改4331家,立案處罰1654家,罰款2622.7萬元﹔立案偵查3件,拘留12人﹔約談307人,問責139人。

【第二環保督察組】

山西省重發展輕保護問題較為突出 大氣和水環境形勢嚴峻

2017年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山西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並形成督察意見。督察認為,2013年以來,全省累計淘汰落后鋼鐵產能1498萬噸、焦炭3507萬噸。積極探索環境管理領域機制創新,激活排污權交易市場,累計完成交易金額14.83億元。在全國率先成立省級環境污染損害司法鑒定中心,為23起環境污染損害案件提供司法鑒定服務。

督察指出,山西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但多年形成的一些突出環境問題未得到有效解決,形勢依然嚴峻。

存在的主要問題有:重發展、輕保護問題較為突出,不作為、慢作為問題多見,大氣和水環境形勢嚴峻,生態破壞問題依然突出。

督察指出,山西省一些領導干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擺位不夠,重發展、輕保護的觀念沒有得到有效扭轉。

山西省2016年PM2.5、PM10平均濃度同比分別升高7.1%、11.2%﹔今年以來大氣環境質量仍呈惡化趨勢。汾河水質長期處於劣Ⅴ類,桑干河流域水質明顯惡化。此外,山西省泉域重點保護區禁止開發的規定始終落實不到位。洪山泉域重點保護區涉及晉中市13家煤礦,目前仍有青雲、旺源、鴻發等6家煤礦在產。

截至2017年6月底,督察組交辦的3582個環境問題舉報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2485家,立案處罰856家,罰款7179.7萬元﹔立案偵查22件,拘留61人﹔約談1589人,問責1071人。

【第三環保督察組】

遼寧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推進不力 重點區域違法建設問題突出

2017年4月25日至5月25日,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對遼寧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並形成督察意見。督察認為,2016年以來,全省集中拆除每小時10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5951台﹔制訂實施秸稈焚燒防控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強化督查問責,取得明顯效果。2016年全省PM10、PM2.5濃度同比下降15.1%和16.4%。

督察指出,遼寧省作為傳統工業大省,產業結構偏重,近年來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一定進展,但生態環境形勢依然嚴峻,一些問題相當突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

存在的主要問題有: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認識和推進不夠,水污染防治工作推進不力,重點區域違法建設問題突出,一些突出環境問題亟待解決。

督察感到,有的領導干部思想認識不到位,談及2014年、2015年連續兩年空氣質量不降反升,就強調是2013年基數存在問題﹔談及遼河流域水環境質量明顯惡化,就強調干旱少雨等自然因素,從主觀上找原因、從工作上找差距不夠。省委常委會2013年和2014年連續兩年沒有研究環境保護工作。

大連市主城區每天約17萬噸生活污水直排,約50萬噸污水超標排放,污染問題突出。全省179個縣級以上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仍有各類排污口33個、違章建筑3221處。大伙房飲用水水源一、二級保護區內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頓進展緩慢。此外,大連市政府擅自決定由大連港集團啟動實施太平灣港區開發建設,截至2016年已累計違法圍海1368公頃、填海585公頃。

截至2017年6月底,督察組交辦的6991件群眾舉報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3482件,立案處罰1706件,罰款6928.4萬元﹔立案偵查105件,拘留32人﹔約談581人,問責850人。

【第四環保督察組】

安徽省落實國家部署存在薄弱環節 重點流域區域環境問題突出

2017年4月27日至5月27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安徽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並形成督察意見。督察認為,安徽省積極探索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在新安江流域啟動全國首個跨省流域生態補償機制試點,連續四年達到水質補償條件,為全國生態補償工作提供了經驗。建立大別山區水環境生態補償機制,2014年以來省級財政投入生態補償資金2億元,推動了大別山區水環境資源保護。

督察指出,安徽省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積極進展,但重發展、輕保護問題依然存在,一些區域性環境問題未得到有效解決。

存在的主要問題有:落實國家環境保護決策部署存在薄弱環節,巢湖流域水環境保護形勢嚴峻,重點流域區域環境問題突出,一些突出環境問題長期沒有解決。

督察談話中多數同志反映,安徽省一些領導干部重經濟發展、輕環境保護,對自身肩負的環保責任認識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門環境保護法治意識淡薄,《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出台后,條例規定的有關要求基本沒有落實,甚至仍然大量違法開發建設。

近年來,安徽省巢湖水華高發,2015年最大水華面積321.8平方公裡,佔全湖面積42.2%﹔2016年水華最大面積為237.6平方公裡,佔全湖面積的31.2%。 2017年一季度,巢湖湖體總磷濃度和富營養化狀態指數同比均呈上升趨勢。此外,淮河支流水質長期沒有改善,2016年監測的27條淮河二、三級支流中,7條水質為Ⅴ類,10條為劣Ⅴ類。全省163個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中,24個未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15個園區管網建設滯后導致污水處理廠無法正常運行。

截至6月底,督察組交辦的3719件環境問題舉報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3113家,立案處罰803家,累計罰款2635.2萬元﹔立案偵查52件,拘留63人﹔約談637人,問責476人。

【第五環保督察組】

福建省部分海洋和生態敏感區保護不力 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后

2017年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對福建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並形成督察意見。督察認為,經過努力,福建省環境質量在全國保持領先地位,2016年全省12條主要河流Ⅰ∼Ⅲ類水質佔比96.5%﹔9個設區市空氣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8.4%,細顆粒物年均濃度27微克/立方米。

督察指出,福建省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但發展與保護的矛盾仍然突出,環保工作力度和成效與中央要求和群眾期盼相比仍有差距。

存在的主要問題有:對環境保護工作推進落實不夠,部分海洋和生態敏感區保護不力,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后,一些突出環境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

督察指出,福建省一些領導干部對當地環境質量盲目樂觀,對當地明顯存在的生態破壞、環境基礎設施落后、城市臟亂差等問題缺乏基本認識。

2010年以來,福建省累計審批填海項目382宗,使用近岸海域9062公頃,侵佔部分沿海濕地。福州市污水收集管網嚴重不足,支管接管不到位區域達78平方公裡,佔到城區總面積的34.4%,大量生活污水直排環境。跨界河流梧垵溪長期污染嚴重,泉州市政府雖組織晉江、石獅兩市開展整治,但工作不力,梧垵溪晉江段每天仍有約5600噸生活污水直排河道。福州閩侯縣福豐生態農業公司和華陽農牧公司均為生豬養殖企業,由於糞污處理設施簡陋,大量污水積於滲坑,污水長期直排環境,群眾反映強烈。

截至6月底,督察組交辦的4903件環境問題舉報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5368起,立案處罰1763家,罰款5284.6萬元﹔立案偵查54件,拘留31人﹔約談991人,問責444人。

【第六環保督察組】

湖南省環保推進落實不力 洞庭湖區生態環境問題嚴峻

2017年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湖南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並形成督察意見。督察認為,湖南省扎實推進重點領域污染治理。統籌推進“一湖四水”協同治理,啟動溝渠塘壩清淤增蓄、畜禽養殖污染整治、河湖圍網養殖清理、河湖沿岸垃圾清理、重點工業污染源排查整治5大專項行動,取得積極進展。

督察指出,2013年以來,湖南省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但發展與保護的矛盾依然突出,一些領域和區域環境問題頻發,形勢依然嚴峻。

存在的主要問題有:環境保護推進落實不夠有力、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多見、洞庭湖區生態環境問題嚴峻、一些突出環境風險長期得不到解決。

督察中有的領導同志反映,湖南是“有色金屬之鄉”和“魚米之鄉”,但由於開發過度、保護不力,這兩個“鄉”恰恰成為環境問題的重點和難點,成為民心之痛。作為國家重金屬污染防控重點區域,湖南省陸續獲得國家大量資金支持。但一些治理項目效果不明顯,部分項目進展滯后,沒有達到預期效果。全省涉重金屬的“散亂污”企業較多,工藝落后,設備簡陋,環境污染和風險不容忽視。郴州永興縣金銀及稀貴金屬產業整合升級進展緩慢,部分企業不符合產業政策,生產時污染嚴重。

截至6月底,督察組交辦的4583件群眾舉報環境問題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4024家,立案處罰1203起,罰款6351.1萬元﹔立案偵查133起,拘留174人﹔約談1382人,問責1359人。

【第七環保督察組】

貴州省生態環境敏感脆弱 發展不足與保護不夠問題並存

2017年4月26日至5月26日,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對貴州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並形成督察意見。督察認為,經過努力,貴州省9個設區市2016年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97.1%,全省八大水系151個省控斷面水質優良比例為96%,森林覆蓋率達到52%,環境質量在全國處於領先位置。

督察指出,貴州省生態環境敏感脆弱,發展不足與保護不夠的問題並存。雖然近年來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但與中央要求和群眾期盼還有差距。

存在的主要問題有: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不夠到位、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基礎治污設施建設滯后、基礎治污設施建設滯后。

督察感到,貴州省不少領導干部盲目樂觀,對貴州生態環境的脆弱性認識不足,認為貴州生態環境總體較好,不需要在環保問題上使多大勁。

全省107個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有33個依托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處理廢水,其中13個因管網未建而無法正常運行;已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82個園區,因配套管網建設不到位,有42個不能正常運行。此外,生態敏感區管理比較粗放。全省101個省級以下自然保護區普遍無區劃、無邊界、無機構,多數未開展實質性管護工作。部分自然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違法建設問題突出,部分企業環境問題突出。

截至2017年6月底,督察組交辦的3453件環境舉報問題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1496件,立案處罰702件,罰款5665.5萬元﹔立案偵查32件,拘留32人﹔約談1170人,問責321人。

(責編:楊迪、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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