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湖泊怎麼管? 太湖湖長們有新招

2018年11月20日08:37  來源:科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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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河長辦表示,前期排摸出的1.88萬條段水質劣五類河道,約佔上海河湖總數38.7%﹔截至目前,已有7650條段上報上海市河長辦稱完成了整治,水質暫時穩定在五類及以上水平。

要確保水質長期穩定,無疑需要建立長效的管理機制。相對於省(市)內的的河湖而言,跨省河湖的治理則面對更多的挑戰。地跨江蘇、浙江兩省的太湖便是其中的一例。日前,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以下簡稱太湖局)聯合江蘇省、浙江省河長辦在江蘇省宜興市召開太湖湖長協作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太湖湖長協商協作機制規則,正式建立了太湖湖長協商協作機制。

“太湖湖長協商協作機制是我國首個跨省湖泊湖長高層次議事協調平台,是太湖局貫徹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戰略部署的重要舉措,是積極助推流域湖長制工作向縱深發展的創新實踐。” 太湖局局長吳文慶介紹。

地跨江蘇、浙江兩省的太湖,沿湖涉及蘇州、無錫、常州、湖州四市。目前相關省市已按照《關於在湖泊實施湖長制的指導意見》,分級設置太湖湖長,負責各自行政區域內的太湖湖長制工作。但是,由於太湖水事關系復雜,出入湖河流眾多,水流交換頻繁,水土資源開發利用需求高,管理保護太湖是一項任務艱巨的系統工程,需要沿太湖省市多方共同參與和太湖各級湖長、出入湖河道河長之間的協作聯動。因此,建立太湖湖長協商協作機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在統籌水資源利用、水環境治理等方面,太湖湖長協商協作機制將如何發力?太湖局副局長黃衛良介紹,該機制設江蘇、浙江省級太湖湖長和太湖局主要負責人三位召集人,成員包括環太湖省、市不同層級湖長、主要出入太湖河流的縣(市、區)河長、太湖局和相關省市河長辦人員,並在面積大、岸線長的江蘇省河長辦設辦公室,由江蘇省河長辦會同浙江省河長辦和太湖局共同負責日常工作。

該機制不改變已建湖長制、河長制體系和各部門職責分工,主要採取協作會議、聯合巡湖、專題協商等多種靈活形式,進一步加強太湖沿湖地區間和湖長、河長間的協調聯動,統籌推進太湖、入湖河道和周邊陸域的綜合治理和管理保護,協調解決跨區域、跨部門的重大問題。在水利部副部長魏山忠看來,太湖湖長協商協作機制的建立,進一步凝聚了太湖治理和保護的合力,為深化湖長制、河長制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范例。同時,需要不斷夯實河湖管護的工作基礎,深入開展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進一步加大考核問責力度,全力推動河長制、湖長制從“有名”向“有實”轉變。

太湖治理不僅需要創新體制機制,同時,也還需要加強相關的科學研究。無錫市副市長、市級太湖湖長朱愛勛表示,希望太湖局積極協調相關科研院所加強對太湖治理基礎問題和關鍵技術的研究,加大科研投入,不斷提高科學治太水平。(記者 唐 婷)

(責編:初梓瑞、庄紅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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