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圖:青海省海西州格爾木濕地。祝桂福 攝
記者16日從青海省農業農村廳獲悉,目前青海省官方已出台《關於加強長江青海段水生生物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到2020年,青海省長江流域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等重點水域將實現全面禁捕。
青海是長江的發源地,是中國重要生態安全屏障,生態地位重要而特殊,長江干流流經青海、西藏、四川、雲南、重慶、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蘇、上海1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全長6397公裡,是世界第三長河。
根據《意見》,青海省將在重要水生生物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等實施閘口改造、建設過魚設施、魚類增殖站在內的生態修復工程,並實施以川陝哲羅鲑、歐亞水獺、黃石爬鮡、長絲裂腹魚等為代表的珍稀瀕危水生生物搶救性保護行動。
《意見》介紹,通過充分考慮青海生態地位獨特性和不可替代性,將建立和完善生態補償機制,支持水生生物重要棲息地的保護和恢復,嘗試建立上下游縱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開展長江上游沱沱河、楚瑪爾河、瑪可河等重要支流生態補償試點工作,科學確定水生生物和水域生態環境補償范圍、補償標准、補償對象。
《意見》表示,到2020年,青海長江流域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等重點水域實現全面禁捕,保護區建設和監管能力顯著提升,保護功能充分發揮﹔重要棲息地得到有效保護,重點地區生態環境修復取得實質性進展,水生生物資源恢復性增長。到2035年,青海長江流域生態環境明顯改善,水生生物棲息生境得到全面保護,水生生物資源顯著增長,水域生態功能有效恢復。(記者 羅雲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