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9月28日電(記者 余璐)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長江流域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狀況》白皮書,這是我國法院首部關於流域司法保護的白皮書。白皮書顯示,2016年1月以來,長江流域各級人民法院貫徹落實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要求,依法審理各類環境資源刑事案件80356件,民事案件287119件,行政案件122215件,公益訴訟案件4944件以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件91件。
據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關於為長江經濟帶發展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關於全面加強長江流域生態文明建設與綠色發展司法保障的意見》《關於為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對加強長江流域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在發布會上,最高法還發布了長江流域水生態司法保護10個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具有依法懲處非法捕撈行為、重點打擊黑色利益鏈條、注重落實生態環境修復等鮮明特點。
最高法相關負責人介紹道,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水資源開發利用案件,著力打好碧水保衛戰。依法審理大氣污染、土壤污染、林木草原資源保護案件,實現山水林田湖草全要素一體化保護。依法審理涉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湖泊庫區及江湖岸線等重點區域生態系統保護案件,實現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的統一,使母親河永葆生機活力。
白皮書同時顯示,人民法院持續推進環境司法專門機構和歸口審理機制建設。截至2020年6月,長江流域各級人民法院因地制宜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483個、合議庭(團隊)468個,人民法庭(巡回法庭)252個,實現了對流域重點區域的全覆蓋。長江流域19家高級人民法院中,有17家實行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二合一”或“三合一”歸口審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