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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環境協同治理 共同建設綠色美麗長江三角洲

——解讀《長江三角洲區域生態環境共同保護規劃》

2021年01月15日11:16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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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月15日電 (記者余璐)近日,推進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長江三角洲區域生態環境共同保護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由生態環境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科學院編制的《規劃》,旨在聚焦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共同面臨的系統性、區域性、跨界性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加強生態空間共保,推動環境協同治理,夯實長三角地區綠色發展基礎,共同建設綠色美麗長三角,著力打造美麗中國建設的先行示范區。

環境治理與生態保護協同推進 促進高質量發展與高水平保護

長江三角洲(以下簡稱長三角)地區是我國經濟發展最活躍、開放程度最高、創新能力最強的區域之一,在國家現代化建設大局和全方位開放格局中具有舉足輕重的戰略地位。長三角區域區位條件優越,發展水平高、活力強。2019年,長三角以不到全國4%的國土面積,聚集了全國16%的人口,集中了約1/4的科研力量,產生了約1/3的有效發明專利,佔據了近1/4的經濟總量。

“近年來,有關部門和三省一市根據中央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部署,積極推動區域生態環境共保聯治,促進高質量發展與高水平保護,取得積極成效。”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隨著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深入人心,“千村示范、萬村整治”開創美麗中國典范,“五水共治”、新安江流域生態補償深入實施,國家生態文明示范區、生態城市、森林城市、環保模范城市集中建設,形成了生態文明建設的濃厚氛圍、有效機制和典型模式。2019年,41個城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41微克/立方米,優良天數比率為76.5%﹔333個地表水國考斷面中水質Ⅲ類及以上佔82.0%﹔22個跨省界河流斷面水質良好,Ⅲ類及以上斷面佔72.7%﹔區域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能耗顯著低於全國平均水平。

“但是,在全球城市群競爭、區域一體化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方面,長三角區域也面臨一些突出的問題。”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指出,首先是區域開發強度高,河湖水體及沿海灘涂佔用,自然濕地萎縮明顯,水環境質量改善效果不穩固,生物多樣性保護面臨威脅﹔其次是資源能源消耗量大,結構性污染突出,以PM2.5、臭氧(O3)為特征的區域性大氣污染明顯,二氧化碳排放達峰壓力大﹔然后是地區之間生態環境差異大,解決跨界環境問題、實施生態補償、協同推進生態環境共同保護的機制手段還有待完善﹔最后是部分城市環境質量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尚不匹配,生態環境形勢依然嚴峻。

此次《規劃》明確了哪些具體目標要求?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談到,一是分兩個階段,近期到2025年,長三角一體化保護取得實質性進展,生態環境共保聯治能力顯著提升,綠色美麗長三角建設取得重大進展﹔遠期到2035年,生態環境質量實現根本好轉,綠色發展達到世界先進水平,區域生態環境一體化保護治理機制健全,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成為我國展示生態文明建設成果的重要窗口,綠色美麗長三角建設走在全國前列。二是目標指標分為三大領域,包括綠色發展和綠色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提升、區域生態環境協同保護監管體系基本建立。三是落實《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要求,強化區域性和跨界性定量指標設計,作為推動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的工作指引和檢驗一體化保護成效的重要標准,到2025年,PM2.5平均濃度總體達標,長江、淮河、錢塘江等干流水質優良,跨界河流斷面水質達標率達到80%,單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續下降。四是注重環境治理與生態保護協同推進,提出“生態保護紅線得到嚴格管控,跨區域跨流域生態網絡基本形成,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保護,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穩步增強,優質生態產品供給能力不斷提升”等生態保護目標。

制定形成分工合作、優勢互補、統籌行動的共治聯保方案

據了解,《規劃》在定位和任務措施方面,強調長三角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要帶好頭,緊扣區域一體化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共同保護,按照“共推、共保、共治、共建、共創”的原則,制定形成分工合作、優勢互補、統籌行動的共治聯保方案。

談及《規劃》編制的總體思路,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透露稱,第一,要考慮推動綠色發展,加強源頭防控。長三角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的關鍵是協同推進區域綠色發展布局、結構調整、生活方式轉變。要加快推進高污染高排放高風險產業轉型升級和布局調整,優化能源結構,加強“三線一單”協調,推動部分地區和部分行業率先實現碳排放達峰。第二,要緊扣關鍵環節,解決突出問題。長三角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問題既與各省市社會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治理進程緊密相關,也與區域相互影響密切相連。要站在區域一體化的角度,統籌解決這些系統性、區域性、跨界性生態環境重點問題。第三,要創新區域協作機制,強化“四個統一”。要堅持和完善促進區域協調發展行之有效的機制,同時根據新情況新要求不斷改革創新, 強化統一規劃、統一標准、統一監測評價、統一執法監督。第四,要落實保護責任,健全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的責任機制,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落實的工作機制,生態環境保護的投入、運行和管護機制,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和公眾監督的多元共治機制。第五,要完善政策措施,激發內生動力。堅持引導性、激勵性措施與強制性、懲罰性措施相結合,增強三省一市地方政府加強生態空間共保、推動環境協同治理的內生動力。積極解決區域生態環境保護資金投入不足、政策支持不夠、監測監管能力不強的問題。

“同時,此次《規劃》對長三角區域未來一個時期提出了要重點推進五項主要任務。”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介紹道,一是共推綠色低碳發展。包括優化綠色發展格局、促進產業結構升級、推動能源結構優化、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和踐行綠色低碳生活。二是共保自然生態系統,包括共筑區域生態安全格局、加強生態空間共保、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和加強重要生態系統修復。三是共治跨界環境污染,包括聯合開展大氣污染綜合防治、協同推動流域水環境治理、陸海統籌實施河口海灣綜合整治和提升區域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四是共建環境基礎設施,包括強化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加強固廢危廢聯防聯治、推進港口環境設施建設、統籌區域環境應急能力建設和共建生態環境監測體系。五是共創生態環境協作機制,包括健全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協作機制、完善區域法治標准體系、強化市場手段、建設區域環境科研技術平台、健全生態補償機制和共推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生態環境制度創新。

落實責任強化督察督辦 保障目標任務得到有效落實

為加快推進長三角區域生態環境共保聯治,《規劃》提出了哪些政策措施?對此,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首先,要統籌構建長三角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協作機制,協同推動區域生態環境聯防聯控。其次,要完善區域法治標准體系,建立三省一市地方生態環境保護立法協同工作機制,統一區域生態環境執法裁量權,加大對跨區域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偵辦、起訴力度,加強排放標准、產品標准、技術要求和執法規范對接。再次,要強化市場手段,健全區域環境資源交易機制。完善差別電價政策,加快落實和完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醫療廢物、危險廢物等領域全成本覆蓋收費機制。推動設立環太湖地區城鄉有機廢棄物處理利用產品價格補貼專項資金。建立健全多元化投融資機制,研究利用國家綠色發展基金,支持大氣、水、土壤、固體廢物污染協同治理等重點項目。然后,要圍繞主要污染物成因與控制策略、跨界重要水體聯動治理、海洋生態環境保護、低碳發展等跨區域、跨流域、跨學科、跨介質重點問題開展研究,加快推進污染防治科技創新研發。最后,應健全生態補償機制,建立健全開發地區、受益地區與保護地區橫向生態補償機制,積極開展重要濕地生態補償,深化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開展污染賠償機制試點,總結新安江生態補償機制試點經驗,推進長三角區域建立以地方補償為主、中央財政給予支持的省(市)際間流域上下游補償機制。

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進一步談到,為完成長三角區域生態環境共同保護的目標任務,《規劃》提出了四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方面,落實地方政府責任。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作為推進長三角生態環境共同保護的責任主體,要加強黨的領導,明確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細化規劃目標、任務,推進規劃實施,解決生態環境共同保護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另一方面,強化督察督辦。對重大問題納入督察范圍。推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規劃實施適時開展督辦,加大協調推進力度。再一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長三角區域生態環境共同保護的指導,在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項目安排、重大體制創新方面予以積極支持。生態環境部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規劃實施指導,強化跟蹤分析、監督檢查,做好經驗總結推廣等工作。重大問題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最后一方面,加強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建立市場化、社會化推進機制,鼓勵企業、社會組織、科研機構積極參與長三角區域生態環境共同保護,完善規劃實施的公眾參與機制。

(責編:余璐、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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