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開展京津冀水資源專項執法行動 重點整治五類取用水突出問題
核心閱讀
·五項執法重點:
未經批准擅自取水的﹔
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許可規定條件取水的﹔
未按照規定安裝計量設施、計量設施不合格或者運行不正常的﹔
偽造、涂改、冒用取水申請批准文件、取水許可証的﹔
其他違反水資源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
·三項工作任務:
建立台賬、嚴格查處、強化整改
·開設專項執法行動舉報專欄:
水利部監督舉報電話:12314
監督舉報平台
人民網北京4月30日電 (王仁宏)日前,水利部印發《京津冀水資源專項執法行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依法整治取用水突出問題。
據悉,專項執法行動由水利部統一部署,由京津冀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省市專項執法行動的組織實施,海委負責專項執法行動的監督檢查。執法重點包括未經批准擅自取水的,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許可規定條件取水的,未按照規定安裝計量設施、計量設施不合格或者運行不正常的,偽造、涂改、冒用取水申請批准文件、取水許可証的,以及其他違反水資源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
根據《工作方案》,水利部明確建立台賬、嚴格查處、強化整改三方面工作任務。其中,在建立台賬方面,《工作方案》要求京津冀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以取用水整治行動建立的問題整改台賬為基礎,水資源管理機構將取用水整治行動整改台賬中未按整改時限要求完成的整改類問題,以及通過其他途徑發現的未納入整改台賬的違法取用水問題,及時移送水行政執法機構,建立移送問題台賬。水利部在12314監督舉報平台開設專項執法行動舉報專欄,京津冀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通過多種方式對外公布本單位的水資源違法行為舉報電話及受理時間,同時公布水利部監督舉報電話(12314)及監督舉報平台(http://supe.mwr.gov.cn/),建立違法行為投訴舉報台賬﹔對2020年以前執法檢查中作出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決定的履行情況進行復核檢查,未履行落實到位的,應當分析原因、落實責任,建立存量案件台賬。
嚴格查處方面,《工作方案》要求認真核實移送問題、投訴舉報清單,建立執法台賬,同時將存量案件台賬一並納入其中,實施動態管理﹔切實落實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全面客觀認定違法事實,依法採取行政處理措施﹔建立案件查處首問負責制,並將掃黑除惡常態化工作貫穿於重大違法案件查處過程。
強化整改方面,《工作方案》要求京津冀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加強對執法台賬建立情況和違法案件查處整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海委適時開展案件查處整改情況的抽查並挂牌督辦。
《工作方案》明確,專項行動分為動員部署、建立台賬、嚴格查處、督辦落實、總結成效五個階段。水利部要求強化組織領導,水行政執法機構和水資源管理機構加強協作配合,共同抓好組織實施,同時做好專項執法行動與取用水整治行動台賬、工作的銜接。要創新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區域與區域、水利部門與其他部門之間的聯合執法機制,完善水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機制,探索形成精准執法的舉措和機制。要嚴格責任落實,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依法查處水資源違法行為。要強化普法宣傳,加大水資源管理法律法規宣傳以及水資源違法違規行為曝光力度,暢通水資源違法行為舉報渠道,營造全社會關注、支持和參與水資源執法監管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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