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回應我國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問題
新華社北京10月27日電 題:持續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回應我國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問題
新華社記者高敬
生態環境部27日發布《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2023年度報告》並舉行新聞發布會。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夏應顯對報告進行解讀,並回應了我國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問題。
應對氣候變化取得積極進展
夏應顯介紹,我國高度重視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宣布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構建完成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推動產業、能源、交通運輸結構調整,採取節能提高能效、建立完善市場機制、增加森林碳匯等一系列措施,應對氣候變化取得積極進展。
報告顯示,2022年碳排放強度比2005年下降超過51%,非化石能源佔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7.5%。截至2023年6月底,全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1620萬輛,佔全球一半以上。
他表示,在應對氣候變化工作中,我國堅持適應和減緩並重。《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2035》對當前至2035年適應氣候變化工作作出統籌謀劃和部署。同時,我國加強氣候變化影響和風險評估,深化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試點,推進青藏高原、黃河流域等敏感脆弱區域適應氣候變化工作。
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取得良好效果
夏應顯介紹,我國積極參與氣候多邊進程,深入開展氣候變化南南合作,推動構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氣候治理體系。多年來,我國持續為其他發展中國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幫助。
我國通過合作建設低碳示范區、開展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項目、舉辦能力建設培訓班等方式重點為非洲國家、小島嶼國家、最不發達國家等其他發展中國家提供務實支持。
截至2023年9月,我國已與數十個發展中國家簽署48份氣候變化南南合作諒解備忘錄,累計合作建設4個低碳示范區,開展75個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項目,舉辦52期能力建設培訓班,為120多個發展中國家培訓2300余名氣候變化領域的官員和技術人員。
此外,我國加強區域合作,啟動中非應對氣候變化3年行動計劃專項、持續開展中國-東盟紅樹林研究等,並開展與國際組織的合作。
期待COP28延續並深化“共同落實”主題
距《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8次締約方大會(COP28)隻剩一個月的時間。夏應顯表示,中方始終全力支持東道國阿聯酋舉辦一屆成功的締約方大會,期待同各方共同合作,確保COP28延續並深化“共同落實”的主題,以首次全球盤點為契機,發出聚焦行動、加強合作的積極信號。
一是開展聚焦落實的全球盤點。全面平衡評估全球落實《巴黎協定》的進展與差距,交流各方行動成效和最佳實踐,特別是要尊重各國不同起點和國情,切實盤點發達國家2020年前履約缺口,落實發達國家率先減排和提供資金、技術及能力建設支持義務等,實現《巴黎協定》全面平衡有效實施。
二是充分響應發展中國家關切。發達國家應在COP28前切實兌現每年為發展中國家提供和動員1000億美元氣候資金的承諾,明確適應資金翻倍路線圖。COP28應就全球適應目標達成有力決定,完成損失和損害資金機制建設,充分響應發展中國家長期呼吁的資金、技術及能力建設支持需要。
三是務實推進公正綠色轉型。負責任地應對氣候變化必須採取積極且務實的態度,COP28應促進應對氣候變化和消除貧困、能源安全、創造就業、發展經濟等需求有效協調,務實推動全球向綠色低碳、氣候韌性社會的公正轉型。
四是團結合作應對氣候變化。各方應堅持真正的多邊主義,摒棄任何形式的單邊措施。COP28應發出推動各方合作應對氣候變化的強烈信號,確保全球氣候治理沿著正確軌道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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