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2024年度報告》發布
應對氣候變化,中國在行動(美麗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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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生態環境部發布《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2024年度報告》,總結了2023年以來我國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新進展和新成效。近年來,我國應對氣候變化取得積極進展,在推進全球氣候治理進程中作出貢獻。
11月11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九次締約方大會(COP29)在阿塞拜疆巴庫拉開帷幕。生態環境部近日發布《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2024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年度報告》)。
《年度報告》全面總結了2023年以來我國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新進展和新成效,闡述了我國COP29的基本立場和主張。
全面推動國家自主貢獻實施並取得積極成效
今年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生效實施三十周年。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夏應顯表示,中國高度重視應對氣候變化,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首批締約方之一,也是最早簽署和批准《巴黎協定》的國家之一。
中國採取一系列行動,全面推動國家自主貢獻實施並取得積極成效。“我國持續推動碳強度下降,2023年非化石能源消費佔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7.9%,煤炭消費佔比從2013年的67.4%降至55.3%﹔森林蓄積量達到194.93億立方米,比2005年增加了65億立方米。”夏應顯介紹,截至2024年7月底,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06億千瓦,是2020年底的2.25倍,提前6年多實現了2030年裝機容量目標。
目前,我國正在研究制定新一輪國家自主貢獻目標。“我們將基於國情,在可持續發展框架下,按照《巴黎協定》及去年通過的‘阿聯酋共識’,於2025年適時向《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通報2035年國家自主貢獻。”夏應顯說。
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是推動實現“雙碳”目標和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自主貢獻目標的重要政策工具。“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2021年7月啟動上線交易,碳排放配額累計成交量接近5億噸,成交額297億元,交易價格穩步上升,市場運行總體平穩。”夏應顯表示,我們將持續夯實數據質量,嚴厲打擊數據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積極推動將鋼鐵、水泥、鋁冶煉3個行業納入碳市場。
全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市場,啟動已近一年時間。夏應顯介紹,生態環境部首批發布造林碳匯、並網光熱發電、並網海上風力發電、紅樹林營造等4項自願減排項目方法學,並組織編制煤礦瓦斯利用和隧道照明節能方法學,支持甲烷利用、交通節能等領域發展,進一步擴大市場支持領域。“截至2024年10月,已經公示減排項目44個,按目前已經公示的項目計算,預計每年可產生核証自願減排量1137萬余噸。”夏應顯說。
加強氣候變化影響和風險評估,強化適應氣候變化行動力度
今年5月,生態環境部等部門印發《關於建立碳足跡管理體系的實施方案》,明確碳足跡管理體系的建設目標。
夏應顯介紹,生態環境部近期發布實施《溫室氣體 產品碳足跡 量化要求和指南》國家標准,作為我國產品碳足跡核算“母標准”,來指導具體產品碳足跡核算標准編制,還將組織相關單位編制電力等基礎能源和動力電池、光伏等重點外貿產品的碳足跡核算標准並盡快發布。
“結合相關工作需要,生態環境部發布2021年全國電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同時從煤電油氣等基礎能源和交通運輸等領域的通用因子著手,加快推進產品碳足跡因子的研究工作。配合市場監管部門開展產品碳足跡標識的認証試點,鼓勵地方先行先試。”夏應顯介紹。
一手抓減緩,一手抓適應。《年度報告》顯示,《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2035》實施良好。夏應顯介紹,各部門、各地方積極採取行動,全國絕大部分省份已印發實施本地區行動方案。生態環境部在全國范圍內遴選39個城市作為深化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試點,積極探索氣候適應型城市的建設路徑和模式,同時,積極推動氣候變化影響和風險評估,強化黃河流域、青藏高原等重點區域適應氣候變化工作。
持續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
《年度報告》指出,中國積極參與、引領應對氣候變化全球治理。
長期以來,中國持續通過氣候變化南南合作為其他發展中國家,特別是小島嶼國家、最不發達國家和非洲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提供支持。夏應顯介紹,截至目前,中國已與42個發展中國家簽署了53份氣候變化南南合作諒解備忘錄,通過合作建設低碳示范區、開展減緩和適應項目、舉辦交流研討班這些方式,幫助提升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能力。
“中國將繼續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發揮中國在光伏、新能源汽車、早期預警等方面的優勢,通過物資援助、技術援助、交流研討、聯合研究等方式,開展務實合作項目。”夏應顯說。
氣候資金作為氣候國際進程中的焦點、熱點與難點,是多邊進程取得進展的關鍵。各方將於COP29上完成制定全球2025年后氣候資金目標及相關安排。
夏應顯表示,中方主張,一是堅持《巴黎協定》的原則、規定和授權,確保不重新談判或改寫《巴黎協定》相關規定。發達國家應履行出資義務並繼續帶頭調動資金,鼓勵其他國家自願參與。二是發達國家2025年以前要切實兌現已經承諾的相關資金支持目標。三是明確資金來源必須以發達國家公共資金為主,通過公共資金向國際社會傳遞積極穩定的政策信號,進一步撬動和擴大多邊開發銀行融資和私營部門的投資。
《年度報告》闡明了中國關於COP29的基本立場和主張:中方願與各方加強交流合作,攜手應對氣候變化挑戰,助力《巴黎協定》全面有效實施,推動構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氣候治理體系。
《 人民日報 》( 2024年11月12日 1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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