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环保法四审2 ■本报记者 胡亮
历经三次审议,两次网络公开征求意见,《环境保护法》迎来第四次审议,基于目前社会各界对于大气污染特别是雾霾治理的关注度和呼声越来越高,草案四审稿也对此作出了更有针对性的规定。
“要彻底治理雾霾等大气污染,并非朝夕之功,也不是一城一地能够单独完成的任务,需要在区域联动状态下出台针对性措施,全力推动修改《环境保护法》,完善法律制度是解决包括雾霾在内的大气污染的根本途径。”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给出了这样的评价。
不只是从管理入手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副院长张琦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我国的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处于压力空前的艰难时期,也处于解决新老问题的关键时期。
“要真的治理雾霾,就必须多管齐下,首先从立法开始的思路是符合现实需要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研究室主任刘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原来总的战略思想是加强管理,从管理来控制污染,这个思路在当时是比较超前的。“但治理雾霾是需要资金、技术投入的,现在必须改变纯粹从管理入手的环境治理政策,从只强调立法管理,到同时强调治理和技术投入。”刘勇表示,资金、技术强调的少,这是短板,也是现在修订《环保法》的根本原因。
区域联动是唯一出路
《环保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国家建立跨行政区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监测,实施统一的防治措施”。
“这次持续大范围雾霾天气是三种污染源的集中,这在世界上都是很罕见的。”刘勇对记者表示,污染源之一就是煤炭,主要是钢铁企业、北方冬季取暖等因素带来的;二是尾气排放,机动车污染排放不仅是造成城市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而且低空排放的细颗粒物还多为有毒有害物质,危害人体健康;三是北方特有的沙尘暴。“三者结合,导致我们这次雾霾的严重程度前所未有,范围又大,涉及整个华北地区。”
“现在整个地区连成片了,联防是唯一的出路。”刘勇还指出,在末端治理控制不了的情况下,一些即使上了污染处理设备也无法达标的企业就要淘汰关停,“这样才能真正通过联防达到目的”。
优化和调整能源结构势在必行
大量的使用煤炭被公认是导致雾霾等污染产生的重要因素,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煤炭作为主体能源的地位难以改变。相关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已达到65.7%,天然气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5.7%,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仅为9.8%。
来自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的分析也显示,京津冀大气污染严重,燃煤、机动车和工业等是主要污染因素。
“从立法开始,到紧急治理,最后就是基于未来战略的考虑,对经济政策、能源政策做出调整。”刘勇指出,优化和调整能源结构,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势在必行。
张琦也指出,应当进一步克服以往在经济增长中的短期行为以及资源和生产要素配置效率低等难题,争取从发展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具体的措施和行动上实现转移。一方面要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另一方面要积极发展清洁能源,两者应统筹规划,共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