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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河北市政车进京排污” 环保部门:非市政车

2014年05月11日10:14    来源:北京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网曝“河北市政车进京排污” 环保部门:非市政车

  ▲上图:网友所称的“排污现场”,现在已被建筑垃圾覆盖 摄影/本报记者 黄亮

  网友拍下的疑似“三河市政车到中坝河排污”的照片 摄影/赵先生

  日前,有网友发微博称看到河北省三河市一市政车在北京中坝河桥下排污水,遂致电环保部门举报。对此,通州环保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接到该网友的举报后,他们已经进行过现场勘察,经过对车牌的调查,他们发现该车并非市政车,可能是套牌车,而车主登记的联系方式已经失效。目前,环保部门已经请当地村委会帮忙,一旦发现排污车辆,及时控制住相关人员并联系有关部门。

  缘起

  网友称河北市政车 在中坝河排污水

  “今天偶遇河北三河市政排污车在北京中坝河桥下排污水,驾驶员嚣张蛮横、排泄的污水巨臭无比。”日前,网友赵先生称看见一河北牌照的市政车在北京排污,并拍下车辆照片发到了网上。

  据赵先生介绍,事发地点位于通州区宋庄镇小堡村的西北角,紧邻东六环的中坝河桥,“我当时开车经过,刚好就看到一辆车在河边排污水,排出来的水特别臭,车上写的是三河市市政。”看到该车排污的场景后,赵先生立即下车拍照,并上前询问,“车上有两个人,都戴着口罩,我问他们在干吗,副驾驶说在排污,我说你们河北的车为什么要到北京来排污,他们说自己就是小堡的,然后看见我拍照就要下车抢我手机。”赵先生说,车上两人下车后,便阻止他拍照,并试图抢夺他的手机,他便与二人推搡起来,由于当时有三四名围观路人帮忙,两人并未得逞,随后驾车离开。赵先生表示,从发现该车排污,到该车离开,前后约有十余分钟的时间,他估算,该车应该已排出约半车污水。

  二人离开后,赵先生通过电话向环保部门举报,“当时接电话的人一听这事就说不好查,因为车辆跨省份了。”赵先生说,通过电话举报后,过了约一周的时间,通州环保部门与他取得了联系,并让他将拍到的照片发到指定邮箱。

  关注

  民间环保组织希望 有关部门给出合理答复

  赵先生看到河北市政车在京排污的事情经网络发布后,随即引发了环保人士和相关组织的关注,民间环保组织“乐水行”也对此事展开调查。

  前天,北京物资学院绿风环保协会的人员王先生作为此次事件调查的志愿者前往事发现场进行实地走访。据王先生介绍,他在事发现场看到了一些排污痕迹,与当天的事件是否有联系则不能完全确定,与此同时,他发现中坝河的河水十分污浊,河岸边有多处污染物。

  对此,“乐水行”也通过微博表示,“在志愿者所拍的照片中可以清晰地看见污水随意倾倒的痕迹。希望北京、河北的相关部门可以给出合理解释。”

  “乐水行”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他们接下来准备与当地水务和环保部门联系,希望相关部门就“疑似河北市政车向中坝河排污”一事给出合理答复。

  探访

  “排污”现场

  已被建筑垃圾覆盖

  昨天下午,北青报记者根据赵先生的描述找到事发现场。该处河段位于东六环的东侧,小堡村的西北角。该河段河床宽约十余米,河水较浅,有几处因为河水较少而露出河床,甚至存在断流现象。河中水质污浊,并伴随有污浊之气,颜色接近黑色,河水较深的地方,水面上漂浮着绿色的污物。

  相比于河水的污浊,河面上及岸边的垃圾则更为醒目。在赵先生拍到的照片中,“河北市政车排污”时停在一座桥附近的宽阔岸边。昨天,北青报记者看到,在同样的地方,排污的现场已被一片建筑垃圾覆盖,海绵垫、碎石土、碎砖块等建筑废料堆出的几座小山,将赵先生照片中市政车遗留下的黑色污水盖得严严实实。

  据当地居民称,中坝河该处河段早已成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堆放地,“这里这么偏,又没人管,时不时就有车拖着垃圾往这里倒,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回应

  环保部门调查发现 该车并非市政车

  昨天,北青报记者联系到通州区环保局执法队相关工作人员,针对赵先生反映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在接到赵先生的举报后,通州环保部门已赴现场进行勘察,在赵先生所述地点并未找到大量污水排放痕迹。

  与此同时,他们还对该车车牌进行调查,发现该车牌确实是河北三河市车牌,不过其注册信息是个人,登记的车辆为小车,而登记的车主电话则是空号。“这车肯定不是市政车,市政车不会登记个人的,我们还怀疑这个车牌有可能是套牌的,因为牌照登记的汽车类型是小车,但按照那个车的型号,应该登记罐车才对。”

  北青报记者发现,赵先生拍摄的照片中,该市政车上印有一个归属地为北京的电话号码。前日,北青报记者拨通了该号码,对方否认自己与三河市市政车有关,并匆忙结束了通话。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因为无法联系到该车车主,对该车的追查也陷入了困境,“我们已经跟小堡村委会取得了联系,希望当地的联防人员可以帮忙留意那辆车,如果发现车又来了,让联防队员先把他们控制住,然后马上通知我们。”

  法规

  向水体排废液 最高罚五十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向水体排放废液和废物是被明令禁止的,若违反了相关条例,根据排放物的具体成分及污染程度,可处一万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款。

  “具体怎么罚,要看排放的废液的成分,如果是剧毒的废液,污染严重的话,又可能会涉及刑罚。”通州区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没有目击到该河北牌照车“排污”的第一现场,也没有提取到相关的废液,目前尚不清楚该车排放的是工业废液还是生活废水,“其实不论是工业废液还是生活废水,现在都有专门的排污管道,所以我们很想知道他们排的到底是什么东西。现在只能等找到他们的车,才能知道具体是什么,以及到底怎么处罚。”该工作人员说,如果市民遇到了同样的违法排污的现象,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将违法的车辆和人员控制住,并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破坏环境的人绳之以法。

  文/本报记者 杨凡

  线索提供/朱女士

(责编:值班编辑、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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