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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元就能买个岛?只是“每公顷每年”最低标准价

2014年06月06日07:55    来源:羊城晚报    手机看新闻

  热辣头条

  羊城晚报讯 记者余姝、通讯员阎旭报道:4日网上有消息称广西出让海岛使用权,最低14元可“购岛”,引发热议。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海域和海岛管理处的秦主任。他表示,14元仅是每公顷每年的最低价,网上“14元购岛”的说法“太吸引眼球了”。

  只有一家企业申请成功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近日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评估办法》(下称《办法》)和《关于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广西的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的程序和制度得以完善。

  在《通知》的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最低价标准》中称,在六等岛屿中,离岸距离大于25公里的林业用岛,使用权出让最低价标准为“每年每公顷14元”。对于“最低14元可‘购岛’”、“海岛售价比过桥米线还便宜”等说法,秦主任表示,国家在海岛的开发利用上有等别的划分,“14元”仅仅是六等(最低等)林业用岛“每公顷每年”的使用权出让“最低”标准价,具体情况还需要参考各地的经济发展程度,对周边区域开发情况作出评估,此外申请者还需要缴纳相关的资源补偿费用。实际申请下来不可能14元那么低。

  据了解,《通知》发布于2014年3月24日,距今已有两个多月。秦主任称,主要是一些企业来申请岛屿的使用权。但因为种种原因,目前成功申请到岛屿使用权的企业只有一家。

  网友担心岛屿环境遭破坏

  这次海岛使用权出让,拟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区、市两级海岛保护规划中对拟利用海岛的功能定位。如某个岛定位是林业用岛,就不能拿来开发旅游度假村,目前无居民海岛都不能用于房地产开发,申请者不能“想怎样开发就怎样开发”。秦主任表示,目前有中国海警局、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以及各市相应的执法部门负责执法监督。

  广西这次对于海岛使用权的出让并非全国首例,2011年国家曾公布首批可开发无居民海岛名单,涉及辽宁、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8个省区,共计176个可开发海岛,其中广东最多共60个。不过“无居民”也不是绝对的,只是这些海岛不作为常住户口登记地,一般没有人常住。此外,按照国家规定,海岛最长的使用年限为50年。

  对于广西出让岛屿使用权的举动,网友们反应不一,有人担心岛屿环境是否会遭到破坏,有人质疑此举是否为政府敛财的手段,不过更多网友纷纷表达当“岛主”的意愿,网友东晋王氏就表示:“我要买一座,以后名片上印××岛岛主,太拉风了。”

(责编:杜燕飞、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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