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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节能监察大队查“排放”遇阻 多单位推诿延误

林艳

2014年06月13日08:22    来源:北京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北京节能监察大队查“排放”遇阻 多单位推诿延误

  “你们碳排放报告5个工作日内必须交过来,再不交就要罚款了。”昨日上午,市发改委节能监察大队来到北京铁路局、北京市新宏状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要求两家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碳排放报告,否则将面临罚款。2013年11月28日,北京碳交易市场正式开市,根据碳排交易相关规定,年能源消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排放单位必须按规定提交相关碳排放报告,按照各自的配额控制碳排放量。但是,截至昨天下午,仍有140家单位没有报送碳排放报告或者第三方核查报告。

  为加大对本市碳排放权交易的监察,本市节能监察大队从今年3月开始,特地成立5个监察小组,专门进行碳排放监察,“碳排放监察是本市全新的一项工作,我们用了部门2/3以上的监察力量对我市‘碳排放大户’进行督查。”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介绍说。

  昨日,为督促碳排放报告提交,监察小组特地来到北京铁路局、北京市新宏状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单位进行现场监察。据了解,这两家单位在多次被电话及邮件“催交”的情况下,仍拒不报送碳排放报告。

  “我们单位有自己的一套行政系统,你们没有按照我们的程序走,且下发的文件也不符合我们单位的要求,所以才会出现这种情况”,当问及为何不按时提交碳排放报告时,北京铁路局计划统计处副处长周建成说,他们需要北京市的相关文件下发到铁路局值班室,且必须是红头文件。此外,周建成解释说,由于北京铁路局的碳排放跨河北、山东、山西等省市,碳排放量很难确定,不好统计。

  对此,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负责人回应称,相关文件早已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也对各单位进行了电话通知。而后,监察大队开出整改通知单,要求北京铁路局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碳排放报告,否则将对其进行相应罚款。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企业未按规定报送碳排放报告或者第三方核查报告,将由市人民政府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对排放单位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昨日监察的另一家企业新宏状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情况则不同,他们在前天收到监察大队的调查通知后,于昨日早上上交了排放报告。由于该公司在监察大队执法前提交了碳排放报告,并不算违规。

  节能监察大队副队长祝科伟介绍说,对各企业碳排放情况的监察,提交碳排放报告是第一步,第二步将对各重点排放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监察,要求未能履约的企业限期履行控制排放责任外,在责令期限未完成履约的还将对超出配额部分按照市场均价的3至5倍予以处罚。(记者 林艳 实习记者 陈碧莹)

(责编:杨翼、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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