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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男子猎杀华南梅花鹿 面临5年以下监禁

2014年12月02日08:18    来源:钱江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浙江:男子猎杀华南梅花鹿 面临5年以下监禁

今年8月,钱江晚报曾报道过,临安清凉峰保护区的工作人员,在为野生动物监测红外相机更换电池时发现,相机成功记录到野生华南梅花鹿的踪迹。它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为清凉峰独有物种,目前规模只有250-300头,属于全球极度濒危物种。没想到,近日,噩耗传来:有人举报,清凉峰上的华南梅花鹿被人猎杀了。

随后,森林公安警官侦查发现:干坏事的是临安昌化龙岗镇相见村的村民老洪,他在清凉峰山道上设下陷阱,非法猎杀了一只梅花鹿。

吊野猪的“柴吊”

吊到一头野货

11月20日上午8点多,临安森林公安接到群众举报:龙岗镇相见村有人猎杀了一只野生动物,正在把肉卖给附近的村民。胡新华是临安森林公安大队副队长,接到报警后,他和同事立刻出发,驱车1小时奔赴位于清凉峰地区的相见村。

上午9点多,胡新华带队进村搜查后,发现有两家村民中有刚买来的野生动物肉,但仅凭目测无法判断是否是野生梅花鹿。经过一番盘问,买肉的村民交代:这些肉是从村里老洪那里买来的,25元/斤。老洪么,人已经去山上砍柴了。

一个小时后,森林公安找到了山中砍柴归来的老洪,并告知他猎获野生动物的事情已被村民举报,希望能配合警方调查,主动带路寻找猎获地点。

但是,老洪辩解:捕猎的陷阱是他一个月前安下的,当时是为了吊野猪安的三套“柴吊”(一种用树枝和铁丝制成的狩猎陷阱,被捕获后野生动物会被倒吊在树下),后来吊到一头野货,也不知道是什么,就杀掉扒皮带下山,自己吃了点肉,也卖了点赚了700多块钱。

不足1岁的

雌性梅花鹿被杀

森林公安要求老洪带去陷阱现场查看,走了2个多小时,最后只找到一套空空的“柴吊”。

老洪谎称,那副野兽皮他就丢在原地,大概被野猪吃掉了。

根据经验,胡新华判断野兽皮被吃掉的可能性不大。于是,森林公安又押着老洪回到村里搜查,老洪家中没有任何发现,警方又带队挨家挨户搜查,终于在老洪邻居家的猪圈,找到刚剥下的梅花鹿皮。

成年梅花鹿体重可达200-300斤。老洪交代,这头梅花鹿是母的,大概不到1岁,只有70多斤重。

根据我国《刑法》第341条的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也就是说,老洪将面临的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森林公安提醒:购买梅花鹿肉,村民们的行为也是违法的;如果大家看到有人猎捕、杀害、售卖野生动物,请拨打110报警。

(责编:杨翼、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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