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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环境监测也得给力(读者论坛)

河北滦南 贾志勇
2015年05月12日04:53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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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强调,完善责任追究,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要记录在案,实行终身追责,不得转任重要职务或提拔使用,已经调离的也要问责。

  领导干部任期内环境生态严重破坏将终身追责,无疑是“史上最严”的惩罚措施。只有各级各地领导干部头上悬着一柄关乎环境生态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才能确保在其任期摆正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真正确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走重发展、重GDP轻生态、轻环保的老路。

  推出这样的惩处措施值得肯定。在实施过程中仅仅规范领导干部的个人行为还不够,还须从整个社会大环境上加以强化。关键一点,是建立完善有效的生态环境评估与监测机制或体系,加紧生态指标的制定与出台,同时更要添置相关设备,搞好日常监测、检验与监督。

  一般情况下,空气、地表水资源污染,容易监测,而地下水尤其是土地资源污染,不易监测。相关指标怎么确定,怎么评估与监测,显然是最为棘手的问题。如果我们无法进行环境生态的评估与监测,那么惩处领导干部、追责领导干部的措施,无疑失去了具体的、可操作的、令人信服的依据。

  只有在日常环境监测上发力,才能及时发现并及时制止各地发生破坏环境生态的事件,这样环境生态所受破坏的几率就大大降低。防患于未然,或许比事后惩处领导干部更重要。


  《 人民日报 》( 2015年05月12日 20 版)
(责编:涂钦瀚、王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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