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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深改组1000天特稿之六:

绿水青山带笑颜 绿色发展谋新篇【2】

柴哲彬 白真智 刘阳 王静 付长超 李楠桦 
2016年09月29日09:30 |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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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打慢牛 厘清责权

让制度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霾愁”深深仍有企业昧心超排 督查曝光形成威慑力(尹志烨/人民图片)

今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当庭裁定驳回泰州锦汇公司的再审申请,被告企业被要求赔偿环境修复费用的审判结果维持不变。

锦汇公司曾用改装的船舶,将2万多吨废酸倒入河中,造成严重污染。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审理,一审判决6家企业支付1.6亿多元的索赔金。随着最高人民法院的当庭裁定,这个天价环保公益诉讼案终于尘埃落定。

近年来,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案例层出不穷,天价环保公益诉讼案“触目惊心”。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2015年7月1日,中央深改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聚焦环保督察工作机制;《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紧盯领导干部,只要破坏环境,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肃追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鞭打慢牛,厘清责权。今年7月,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分别进驻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8省区,在地方掀起环保督察风暴。据统计,已有超100人因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被刑事拘留;党政部门2000多人被问责,多数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多位专家表示,中央环保督察“重拳出击”,是向全社会传递信号,使人们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关乎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从“督企业”到“督政府”,综合督查及环保约谈推动各地加强环境治理,领导干部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文件确立领导责任制,严格环境执法,加大监管力度,一批突出的环境问题得到解决,一些地区的环境质量得以改善。治污攻坚初见成效。

(责编:李楠桦、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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