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生态

江西检察机关批捕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一百五十三件

生态检察 呵护青山绿水

本报记者  吴齐强  魏本貌
2017年01月03日08:10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小字号

  江西省第十二届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生态检察专题研讨会近日在南昌召开。江西、福建、贵州、湖北、湖南五省检察官及学者专家围绕生态检察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深入探讨。

  重拳出击严查破坏生态刑事犯罪职务犯罪

  2015年春节前的一天,江西余江县城居民家中的自来水,突然变成了黄褐色且伴有严重的猪粪臭味。多方排查后发现,污染源是龙翔养猪场。余江县城因此停水长达14个小时。案发后,该县公安局对养猪场场长行政拘留15日;环保局对其行政处罚50万元。

  事情并没有完结。2016年,鹰潭市检察院对该市环保局进行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龙翔养猪场排污案件处理不到位。鹰潭市检察院多次核查后确认,该养猪场场长排污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余江县公安局对龙翔养猪场污染环境进行立案侦查。养猪场场长因犯污染环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鹰潭市检察院向余江县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余江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晓峰表示,随后养猪场纷纷投资建设环保设施,环保、水利等部门行政执法硬气了起来。

  “说一千道一万,检察机关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查办案件和法律监督上。”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刘铁流介绍说。2015年8月,省检察院部署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一年以来,江西检察机关共批捕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153件218人、起诉643件1078人;立案侦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29件203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111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1件103人。

  两法衔接形成立体保护法治屏障

  2015年,江西省检察院探索在林业、水利、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派驻检察室,以促进形成执法司法合力。江西省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谢绍平介绍道,随着工作的推进,检察院挂牌督办了一批重点林业案件,现在森林公安对林业案件该移交的就移交,不会再打擦边球罚点款了事。

  保护生态环境,单打独斗肯定不行。江西检察机关还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系,构建监管统一、执法严明、刑罚有力的工作机制,有效惩治犯罪行为。

  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标准,以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前提,往往需要行政执法部门确认违法行为和程度后,才能因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成为江西生态检察工作的重要抓手。江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罗晓泉介绍说,江西省检察机关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完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信息、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与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工作联动配合,建立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同步介入调查机制,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执法司法合力。

  “书记,这个厂真的不能开。”当余江县环保局长接到县委书记路文革电话询问时,首先蹦出这句话。这家纳税大户,一年前因环保不过关停产。路文革分析:现在环保部门这么敢于担当,离不开两法衔接工作的有效开展。

  目前,江西省内南昌、赣州、景德镇等5个市级检察院在同级林业、环保等部门设立7个派驻检察室;39个县级基层检察院在生态行政执法部门设立65个派驻检察室或工作站。

  补植复绿践行生态恢复性保护理念

  2014年底,永丰县官山林场1000多亩森林因砖厂排出的工业废气受损,被熏死的大片松树令人触目惊心。县检察院调查发现,该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原副大队长陈武华严重渎职,对砖厂放松监管,导致林场被污染。永丰县检察院立即对陈武华立案侦查。这是江西省首例大气污染渎职案件。根据检察建议,砖厂赔偿的100多万元全部用于林场树苗补种。

  江西检察机关将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生态检察,建立“补植复绿”等机制。出席研讨会的不少代表认为,此举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目的和要求,亦符合刑法有关原则。

  加强源头预防也是生态保护的关键。“发挥预防犯罪的职能,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通过综合运用预防调查、案例分析、检察建议等措施,协助发案单位和主管部门健全管理制度。”罗晓泉介绍说。对此江西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推行惩治和预防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年度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


  《 人民日报 》( 2017年01月03日 06 版)
(责编:初梓瑞、史雅乔)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