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態環境部供圖)
據《2016哈爾濱市環境狀況公報》數據顯示,作為哈爾濱的母親河,鬆花江哈爾濱江段水質總體狀況為優,符合Ⅲ類標准。此次環境監測部門檢測,何家溝(鬆花江入口處)化學需氧量、氨氮的濃度分別為349mg/l和18.4mg/l,為地表水v類標准的8.7倍和9.2倍,與生活污水的水質相差無異。黑臭水直接排入哈爾濱的水源地,一顆毒瘤炸彈投向了美麗的鬆花江,緩緩流淌的江面下,暗涌隨時洶涌噴發。
“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體治理目標﹔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建成區要於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兩年前,國務院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明確了城市黑臭河流治理目標。
全國城市黑臭水體整治信息發布平台顯示,截至目前,全國共排查確認黑臭水體2100個,其中1745個已完成整治,264個正在治理中,91個正在開展方案制定工作。
據悉,此次生態環境部聯合住房城鄉建設部啟動第三批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專項行動,第三批督查省(區)為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山東、河南、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1個地區。
一場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大考”仍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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