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以法律武器治污 用法治力量保護環境

2018年08月03日09:45  來源:人民網-環保頻道
 

人民網北京8月3日電(記者 余璐)生態環境部近日召開常務會議,組織傳達學習《生態環境部貫徹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依法推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議〉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審議並原則通過《方案》。李干杰部長在會上強調,要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護生態環境、依法推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2018年7月9日至1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依法推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議》(以下簡稱《決議》)。這是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決策部署的重大舉措和具體行動,《決議》對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必將發揮重要指導、監督和推動作用。

《方案》要求,生態環境部門要自覺接受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和指導,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護生態環境、依法推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方案》提出,要從大力督促落實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積極推動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體系建設、自覺接受和配合做好人大執法檢查等法律實施監督、嚴格執行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廣泛動員和鼓勵公眾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不斷強化生態環境保護信息公開、依法扎實推動開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7+4”組合行動等七個方面貫徹落實《決議》,並明確要求在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突出工作實效等三個方面狠抓《方案》落實,確保《決議》精神和部署在生態環境系統做到令行禁止。

《方案》指出,生態環境系統將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指導支持下,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決策部署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緊緊圍繞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深入貫徹落實《決議》,加大普法和執法力度,推動生態環境法律制度全面有效實施,用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保護生態環境,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建設美麗中國提供堅實保障。

(責編:余璐、賀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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