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1-9月組織應對7起海洋突發環境事件 均妥善處置

2020年09月25日16:17  來源:人民網-環保頻道
 

人民網北京9月25日電9(丁亦鑫)生態環境部召開例行新聞發布會。會上,生態環境部海洋生態環境司司長霍傳林表示,2020年1-9月份,生態環境部共組織應對了7起海洋突發環境事件。事故發生后,各級政府及生態環境部門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妥善處置應對,海洋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霍傳林表示,無論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還是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應對海洋環境突發事件、防范風險都是重要的組成部分。海洋環境風險防范與陸上環境風險防范有著不同特點,體現在兩點:一是控制污染范圍難度更大。與陸域事故不同,海上溢油及危化品泄漏事件中,污染物直接入海並立即隨著海流擴散,未留下緩沖的余地,而且海上應急裝備、人員的調集較為復雜,採取措施控制污染范圍難度大﹔二是海上污染處置專業性要求更高。海上油氣勘探以及應急處置的專業性非常高,事故污染源的確定、發現、污染的控制與治理,都需要非常專業的人員隊伍和技術裝備。

霍傳林介紹說,一直以來,生態環境部門高度重視環境風險的防范工作,始終將環境風險作為底線,堅持環境應急無小事,有事沒事當有事准備,大事小事當大事對待。按照污染治理攻堅戰的要求,進一步加強海洋環境風險管控,嚴格審查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溢油風險,並督促有關企業開展海上石油平台、油氣管線、陸域終端等風險專項檢查。同時,對於海上船舶碰撞事故,及時啟動環境應急響應,做好應急監測工作。

下一步,將著力在以下幾方面推動應急處置,做到早發現、早處置:

一是建機制。梳理海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流程,完善應急預案,推動建立政府主導、企業參與的機制,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風險防范工作﹔

二是強能力。強化自身能力建設,積極補足人員隊伍和技術裝備,有效整合企業、社會應急資源,有效提升監測、預測、處置等能力,精准支撐專業化應急需求,進一步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三是消隱患。將關口前移,注重風險防范,加大專項執法檢查力度,督促沿海地方和有關企業深入開展海洋環境風險評估,定期開展應急演練﹔

四是快報告。進一步加強信息報告和應急值守,按照部裡制定的《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對於重特大事故,地市生態環境部門接到信息兩小時內報送所屬省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接信息后一小時內報送我部。

(責編:丁亦鑫、李昉)

環保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