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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完成十二部專項立法修法工作

人大常委會不斷完善生態環保法律體系

2021年02月01日08:50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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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1月31日電  (記者張天培)1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專題新聞發布會,邀請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就人大常委會通過立法等方式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等相關情況答記者問。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許安標表示,十三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履職以來,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有關生態環境保護的重大決策部署,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審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將“生態文明”寫入憲法,作出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依法推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議,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長江保護法、資源稅法,修改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在三年時間裡一共完成12部生態環境領域專項法律制定修改工作,為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有力保障。

許安標介紹,立法中注重制度創新,嚴密法治。一方面,在制定修改生態環境保護專項法律過程中,建立健全最嚴格最嚴密的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不斷完善污染防治法律體系。另一方面,在加快生態環境保護專門立法的同時,完善民事、刑事法律制度,打出系列組合拳,為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提供有力法律武器。

關於下一階段在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立法方面的具體安排,許安標說,全國人大常委會將緊緊圍繞黨中央確定的目標任務,堅持質量與效率並重,更好發揮人大職能作用,按照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將生態環境保護作為立法的重點領域統籌謀劃、扎實推進。立法任務主要是三類:一是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修法項目,包括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環境影響評價法修改等﹔二是生態保護方面的立法修法項目,包括濕地保護、國家公園、野生動物保護、黃河保護、南極活動與環境保護等方面法律的制定修改﹔三是資源利用方面的立法修法項目,包括礦產資源法、草原法、漁業法修改等。通過這些立法活動,不斷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法律體系,用法治的力量守護好綠水青山、推動美麗中國建設。

《 人民日報 》( 2021年02月01日 11 版)

(責編:丁亦鑫、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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