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成為“國際濕地城市”最多的國家
新華社武漢/日內瓦11月3日電(記者李鵬翔、陳俊俠、喻珮)長江之濱武漢、國際會議之都日內瓦,《濕地公約》第十四屆締約方大會3日在兩地舉行跨國連線新聞發布會。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國際司副司長胡元輝介紹說,此次大會期間,《濕地公約》秘書處將向25個新晉“國際濕地城市”頒發証書,屆時全世界43個“國際濕地城市”中,中國佔據13個,數量居各國第一。
“這是城市濕地生態保護的最高成就。”他說。此次,中國合肥、濟寧、重慶梁平、南昌、盤錦、武漢、鹽城被列為第二批“國際濕地城市”。2018年,哈爾濱、海口、銀川、常德、常熟、東營是首批獲此殊榮的中國城市。
《濕地公約》是致力於濕地生態系統保護和合理利用的政府間協定,首次於1971年2月在伊朗拉姆薩爾簽署。目前,締約方已發展到172個。由公約認証的“國際濕地城市”讓更多地方採取更加積極的行動保護生態、實現可持續發展。
中國政府1992年加入《濕地公約》,積極履行公約義務。特別是近10年來,中國秉持生態文明和綠色發展理念,大力保護修復濕地生態和水環境,充分展現負責任生態大國形象。
國家林草局最新調查結果顯示,2012年至今,中國新增和修復濕地80余萬公頃,目前擁有國際重要濕地64處、國家重要濕地29處、省級重要濕地1021處。
今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正式施行。黨的二十大報告更是釋放了鮮明信號:加強濕地保護,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題中之義,更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
“中國的情況令人振奮。”《濕地公約》秘書長穆鬆達·蒙巴在瑞士格朗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說,當其他締約方看到這種引領作用時就會明白,濕地保護有利應對氣候變化,也有利生物多樣性保護。
本次大會將於11月5日至13日在武漢設置主會場。這是大會首次在中國舉辦。《濕地公約》科技委員會主席、北京林業大學教授雷光春等專家表示,這體現國際社會對中國生態文明理念的肯定,中國深度參與《濕地公約》事務和國際規則制定,為全球濕地保護修復貢獻中國經驗和中國方案。
清晨的武漢沉湖國際重要濕地,數以萬計的冬候鳥在晨露彌漫的水草間覓食。監測員馮江說:“10年來,沉湖鳥類從160多種增至277種。希望下一個10年,沉湖為國際濕地城市與全球濕地保護提供更多的科研依據。”(參與記者:劉曲、吳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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