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贵阳3月30日电 (记者黄娴)贵州近日发布通告,决定在全省实行“六个一律”,加强环境监管。根据通告要求,建设项目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以及未按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落实污染防治设施的一律停建、停产。对环境保护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私设暗管等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对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一律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排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一律向社会公开,并对其进行失信惩戒。
此外,排污单位严重违法导致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和造成严重后果且社会影响恶劣,负有监管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一律追究行政责任。
《 人民日报 》( 2014年03月31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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