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二
应急措施形式大于内容?
禁烧秸秆、关停并转、限行限号……每到雾霾“常态”,治理方案“一箩筐”,但治理却仍需要“等靠熬”。记者调查发现,即便是防霾的应急措施,各地在操作过程中仍有诸多“尴尬”,目前的治霾也很难在短期内见效,更难让公众满意。
环保部近日针对上次京津冀地区雾霾的督查结果显示,虽然相关城市均按要求开展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但仍然有不少问题:一些地区应急工作形式大于内容,难以满足应急要求;应急机制不顺畅,个别地方政府在应急工作开展和部门联动上无实质性举措;机动车限行等部分涉及民生的应急措施难以完全落实;应急响应迟缓滞后;应急预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与现实需求脱钩。
这反映出地方政府部门在应急工作上的难作为甚至不作为,而多位环保系统人士也向记者坦言,总体来说,当前的治污、治霾尚处于“有心无力”状态,各地的应对和治理能力与形势要求还不够匹配,导致“只能抓重点,哪个有事抓哪个”。
疑问三
霾走了 治理措施就停了?
重霾来了,紧急应对;重大活动,紧急防霾;被点名了,紧急行动。当前更需要强化的是长期意识,不能“见三天蓝天就把治霾的长期任务忘在脑后。”
必须承认,雾霾的常态化,雾霾治理的复杂性与艰巨性。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多地打响治理雾霾攻坚战。北京市聚焦压减燃煤、控车减油、治污减排,细化提出了84项重点任务;河北开始压缩炼铁和炼钢产能;上海会同江苏、浙江及有关部委筹建“长三角”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辽宁省对空气质量超标的城市开出“雾霾罚单”……
“我国的大气污染既有因能源结构不合理导致的伦敦型大气污染,又有因交通原因造成的洛杉矶型大气污染,源头多样,呈复合型。”江苏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刘建琳说,大气污染治理不可能立竿见影,需要不断改进治理方式。
在19日举行的北京大学第二届国家资源经济论坛上,多位专家建议,我国节能减排空间已越来越小,环境形势严峻,在“十三五”规划中应充分体现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的理念和政策,同时从经济、法律和道德三个方面保障其实施。文/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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