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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洞庭湖保护区湿地遭出租 候鸟天堂沦为蟹池藕塘

吴喆华 姜文婧

2014年10月27日08:22    来源:中国广播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湖南洞庭湖保护区湿地遭出租 候鸟天堂沦为蟹池藕塘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采桑湖,位于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是东洞庭湖的万亩内湖。这里曾经碧波万顷,被称为“候鸟天堂”,如今却被当地镇政府以每年370万元的价格出租,沦为一片蟹池藕塘,生态系统遭到破坏。

  当下,正值挖藕时节,承包商已经向村民喊话,只要肯下湖挖藕,就先预付5000元;而当地政府则派出30多人工作组进村入户宣传,不准村民挖藕。昔日宁静的采桑湖,如今成为政府、承包商、村民和环保志愿者等多方角力的“战场”。当地政府明知挖藕影响生态平衡,可当时为什么又要出租?采桑湖的“危局”又该如何破解?

  每年冬天,采桑湖都会成为“百鸟乐园”,但从今年开始,采桑湖被镇政府以370万元每年的价格出租,这里密密麻麻种植了约4000亩莲藕。站在采桑湖旁的防洪大堤上,岳阳市湿地保护促进会会长彭祥林用望远镜使劲的观测远处的候鸟。他忧心忡忡的说,采桑湖或许将再也听不到“灰鹤们”的叫声。

  彭祥林:这个里面是一个食物链,你一挖都埋掉了,你鱼吃什么,鸭子吃什么,破坏它的栖息环境了。这还是湿地么,这还是鸟类栖息地么?

  记者看到,采桑湖里密布枯黄的荷叶,上空只有麻雀从这里飞过,难觅候鸟踪影。眼下到了挖藕的时节,保护区管理局采桑湖站站长易飞跃说,挖藕对湖区生态功能的破坏将是长期的。

  易飞跃:鸟类的栖息地和食源地被破坏,对鸟类的生存有一定影响。整个生态链条都发生了改变,但这种改变可能一年两年感受不到,但是三五年之后就会有影响。

  藕,挖还是不挖?鸟,留还是不留?采桑湖的部分村民有不同观点。有人不仅“恨鸟”,而且还“很欢迎挖藕”。村民王杰说,鸟破坏了庄稼,而挖藕能赚到工钱。

  记者:现在老百姓对鸟这事儿怎么看呢?

  王杰:用个词来形容,苦不堪言,像我种田的话,我就套养龙虾,但是它吃我虾苗,像我五六千斤种苗下下去,现在只有收了几百斤,损失上万元。

  记者:那你对挖藕这事儿怎么看?

  王杰:挖藕可以啊,我们有工作嘛,4毛钱一斤,挖的好的话我们一天可以挖一两百块,就不用出去找工作了。

  近日,承包商湖南坚雄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向村民发出招聘公告,只要下湖挖藕,就预付5000元工钱,这个公告贴在村里后被撕掉。岳阳市君山区、采桑湖镇两级政府都已经下令,不准挖藕。

  采桑湖镇党委书记杨曙东:4个工作组,30多名干部,宣讲法律,告诉群众,哪怕公司出再高的钱,也不能下湖挖藕。

  一位干部说,这件事花费了镇政府90%以上的精力,宣传效果明显,多数村民仍在观望,只有5位村民报名挖藕。第一个报名挖藕的村民不愿透露姓名:

  村民:你说不能挖藕,当时把他包出去干嘛,你不自己打自己的脸么?他出钱请我们去挖藕,假如说今天出钱请我去,我绝对去挖。

  资料显示:过去10年,洞庭湖湿地面积减少24万亩,从中国最大的淡水湖退居第二位。据不完全统计,采桑湖栖息候鸟数量近十年来,最多时可达2万多只,现在却锐减到1万只左右。

  和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仅仅一堤之隔的采桑湖,被划为“实验区”,实验区,就意味着采桑湖允许被“适度开发”。也就是说,镇政府是有权将采桑湖出租的,但承包商挖藕养蟹的开发行为显然并不“适度”。那么,事先,政府和承包商是如何约定的?藕,到底能不能种在这片湿地上呢?

  记者看到,在采桑湖镇政府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中,有一条这样的约定“乙方在不改变大湖整体面积、基本属性,非法经营前提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然而令采桑湖镇党委书记杨曙东困惑的是,合同没有明确禁止种藕养蟹,他明知道这破坏生态,却无法找到有力的法律武器制裁承包商。

  杨曙东:现在我们也感到困惑,湿地保护对试验区这一块来讲法律比较模糊;湿地管理的规定是国家林业局2013年12月制定的。但是这是一个部门的规定,手段很弱化,没有什么强制性的措施。

  但坚雄公司法务负责人刘利民说,政府曾经非常支持承包商的经营活动,种藕也得到了政府的同意。

  刘利民:我们只知道我们花了370万块钱,再交了370万押金,总共740万块钱交给你政府,如果不搞开发这笔钱从哪来。3月的样子我们还向他们提过书面的经营计划告诉他们我们会怎么做,当时他们是大力支持的。而且还放话说所有的协调工作都由他们做。

  记者:挖藕、种藕,政府是知情的?

  刘利民:几千亩啊,又不是一天两天能做完的,政府怎么能不知道呢?

  刘利民向记者出示了今年3月份时与镇政府多个部门会谈的笔记,承包商明确提出发展种养业,包括莲藕和螃蟹。刘利民说,一位镇领导提出了“老板发财,地方效益”的思路,对这个项目实行“权力范围内一路绿灯”。

  然而,今年4月,种藕养蟹的做法被志愿者抗议,随后多家媒体介入。采桑湖镇政府当时提出了口头的禁止,但承包商仍种下了4000亩莲藕。如今,到了收获的季节。如果不挖,企业要求镇政府赔偿公司损失总计3000余万元。而这个数字,相当于采桑湖镇政府10年的财政收入。尽管镇政府和承包商多次会谈,双方距离共识差距较大。

  对于采桑湖未来的发展规划,不论是承包商还是政府,至今都没有一个明确的方案。进入11月,大批候鸟将至,岳阳市湿地保护促进会会长彭祥林明白,事情远未结束,答案仍埋在湖底。

  彭祥林:让他种,种起来就是能产生效益的东西,摆在你眼前,这就是钱。

  记者:等于底下都是藕。

  彭祥林:对啊,全是钱啊。(记者吴喆华 姜文婧)

(责编:蒋琪、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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