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招商今变违:驻马店驿城数十企突遭强拆【2】

2017年08月01日17:15  来源:中国网
 

(图为新型墙材企业建设审批表)

在驿城区政府的大力倡导下,各企业陆续建厂,按照要求,申领了营业执照、临时用地许可证等行政许可,经过验收,步入生产,之后正常缴纳营业税、耕地占用税、驿城区非税等相关税费。据悉,为有效管理胡庙乡各投资企业的业务开展,在驿城区政府的支持下,胡庙乡人民政府成立了胡庙乡窑业协会,办公地点就设在胡庙乡人民政府办公大楼。

现场一胡姓企业负责人告诉《法律与生活》记者:“2010年以后,驿城区国土局停办了所有企业的用地许可,因为厂子已经凭着临时用地手续建完了,还有大额的资金投入,所以各企业便找区国土局有关单位反映情况,国土局相关负责人告知我们,‘手续慢慢批,不会追究你们责任的,只要正常干,缴税就行……’从那以后,我们依然正常生产,缴税,直到2017年6月强拆之前。”

现场李姓企业主向记者介绍道:“当时只有个别企业办理了用地许可和采矿许可。”

另一位杨姓企业主坦言道:“当时没什么法律意识,政府不给办也没有办法,我们只能相信政府,主要是已经投入了大量资金了。”

随后,记者查阅了多家企业的建厂审批手续,大概包括以下几部分:

1、河南省发改委关于新型墙体公司的项目核准文件;2、驻马店市发改委关于新型墙体公司的项目核准文件;3、驿城区发改委关于新型墙体公司的项目核准文件;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发展新型墙材的文件;5、驻马店市驿城区环保局关于新型墙材公司指标的函件;6、驻马店市驿城区林业局关于同意临时使用林地审核的函件;7、营业执照;8、临时用地许可证;9、用地许可证;10、环保监测标;11、环评报告;12、耕地占用纳税通知书;13、荒山承包建窑证明;14、用地勘测定届图;15、相关缴费票据证明等。

事起:涉事企业因西部山区规划而变“违”

据涉事企业所述,所有涉事公司都是通过政府招商引资,依法依规申办各种手续建的厂,不仅为当地提供了税收,还带动了就业,现在却被定性为违法企业,说拆就给拆了,这到底因何所致呢?

据李姓企业主透露,主要原因与驻马店西部山区规划有关。西部山区总体规划于2012年12月正式启动,历时3年,于2015年7月评审通过,2017年4月进行公示。

据驻马店规划局官网介绍,西部山区位于驻马店市中心城区西部,交通便捷,距中心城区最短距离仅5公里。西部山区总体规划在编制过程当中,结合山区自然资源、地貌风貌、文化内涵和未来发展需求,依托该市西部山区得天独厚的自然禀赋,将金顶山、蚂蚁山、乐山等连成一片统一规划,意在打造驻马店“城市后花园”。《西部山区总体规划》为西部山区的用地布局提供了依据,坚持遵循统筹城乡、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突出特色的原则,并注重生态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防止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等。

由于西部山区多为休闲旅游度假区域,驻马店市有关单位对与西部山区的生态治理呼声也越来越高。2017年3月,驿城区政府拟对蚁蜂镇、胡庙乡、老河乡等地启动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而地处胡庙乡的这二十几家新型墙体材料公司亦在整治范围之内。

2017年5月13日,驿城区胡庙乡人民政府对辖区二十几家公司下达了《矿山窑厂限期停产拆除通知》,在该份通知中有如下表述:驿城区相关隧道窑企业全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和《城乡规划法》,根据区政府5月13日会议精神,要求违法企业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违者将给予强制拆除。

(图为胡庙乡窑业协会取缔通知书)

2017年6月22日,曾由区、镇两级政府一手倡导成立的“胡庙乡窑业协会”,随着胡庙乡这二十几家企业的《拆除通知》,也变成了非法社会组织,遭到取缔。

争议:政府提出要么接受一百万拆迁款要么入狱的拆迁政策,被指任性

据悉,胡庙乡政府的《取缔通知书》一经发出,即遭到了辖区二十几家企业的极力反对。“我们认为他们的通知,于理不通,于法不容。”

随后,胡庙乡全体新型墙体材料公司负责人向驿城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递交了情况反映的函件。“发出至今,没有得到有效回应。”李姓企业主反馈道。

然而,让人感到不符合常规的是,区委区政府的正面回应没有,却等来了胡庙乡赵书记发给被拆迁户的短信,其短信息大致为——“经开会研究区里方案,给100万或住监狱,自己好好考虑啊!一个天一个地,我替你着急啊!”

对此各企业负责人质疑声此起彼伏,此等拆迁方式如此随意,是参照了哪个文件执行的?是依据什么法律呢?“拆,给一百万;不拆,抓起来坐牢!享受拆迁补偿与定性为违法犯罪,拿什么来界定?难道就是拆与不拆吗?”

(疑似胡庙乡赵书记给被拆迁户发出的短信息)

据胡姓企业主介绍,驿城区、胡庙乡两级政府在没有出台任何拆迁政策的情况下,于2017年7月会同有关单位,对涉事企业进行了强拆。该次强拆由驿城区一副区长带队,拆迁现场,政府代表表示,“这些建筑是违法的,先扒了之后再谈补偿。”而企业一方则表示,“这样做不是政府行为,应该先评估,然后再扒房,这个厂子投资这么大,不能说拆就拆,就是拆也要依法依规,拿出拆迁文件来。”

据了解,强拆过程中,争执异常激烈,并一度发生了冲突。有反映人向记者出示了当天拍摄的视频。视频显示,打人者确有胡庙乡政府工作人员。

目前,部分涉事单位已将从事具体拆迁行为的有关单位诉至司法机关。

部门反馈:企业违法就得拆

建厂伊始,涉事企业在驿城区政府的大力扶持下,申办程序是否违规?近几年的生产活动中,是否有违法现象的出现?有关单位对涉事企业强制拆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是否出台过相应的拆迁补偿政策?是否如投诉人所述,“拆者补偿不拆者入狱”?

《法律与生活》记者就上述问题分别电话联系了驿城区、胡庙乡主要负责领导,随后与胡庙乡有关人员展开了座谈,胡庙乡负责具体拆迁事务的人大主席李建伟等人接待了记者一行。

李主席首先介绍了本次拆迁的背景,随后表示:“本次拆违,政府肯定是一拆到底的。”

记者问:“各窑厂建厂初期申办程序是否合法,近几年的生产活动中,是否有违法现象的出现?”

李建伟答:“他们一直都是不合法的,没有土地手续违法占地,违法施工,破坏植被……。”

记者问:“他们都是驻马店政府招商引资而来,这么说,之前驻马店政府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了?”

李建伟答:“刚开始是合法的,但是现在各窑厂没有土地手续,缺乏建设资质。”

记者问:“我查阅过他们的建厂审批手续,很齐全,建厂初期是临时占地手续,厂子建起来以后长期手续就没办下来,但这个不能作为政府拆违的依据吧,拆违的依据是什么呢?”

李建伟答:“稍后我给您提供拆除这些窑厂的法律依据。”

记者问:“拆除窑厂的背景原因所有人都很理解,但是在拆迁过程中,你们是否考虑过政府曾经的招商引资,是否出台过妥善的处置方案呢?”

李主席没有正面回答记者的问题,最后他表示:“为了治理西部山区的环境问题,我们面对的困难确实比较多,也希望能得到有关单位和社会的理解。”

律师说法:诚实守信是法治政府基本标准

针对驿城区胡庙乡二十几家涉事单位的遭遇,以及胡庙乡人民政府的具体拆迁行为,北京资深法律学者贺京华发表了如下意见:

根据投诉人所提供的材料,涉事公司在参与驻马店人民政府扶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招商引资活动中,按照各级政府及主管单位的要求和文件精神,依法依规逐项审批相关手续,经过环评、土地勘测、用地规划、农业许可、林业许可等一系列行政审批手续后建厂,生产,纳税,其中并无不妥。而驻马店政府于2015年评审通过的《西部山区总体规划》,是打造城市后花园项目,是利国利民的好事,辖区内个人和有关单位应该坚决支持该项目。

但是这里我们要注意几点,首先,是政府招商引资企业投资建厂在前,所以将各窑厂拆除前要充分考虑其历史原因;其二,各企业是依法依规而建,并不存在无手续违规建厂的情况,只是临时占地手续到期之后国土部门未能办理长期手续,所以各窑厂并不是违建;第三,胡庙乡政府没能与各窑厂做好充分的沟通,直接定性为拆违,如此低成本拆迁,那是不尊重历史,悖离了政府诚信机制。

2016年11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明确提出“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并做有详细论述: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兑现向社会及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因违约毁约侵犯合法权益的,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贺京华律师认为,在国家公共利益面前,各涉事企业应该做出让步,坚决维护城市的发展。而驿城区、胡庙乡两级政府应该尊重历史原因,考虑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与各窑厂进行充分的沟通,拿出合情合理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用。

就在记者采访结束后,遭遇强拆的企业主给记者打来电话,称部分业主被公安部门进行了强制拘留,没有任何正当依据。目前,各企业主已经被取保候审,截至发稿,强拆仍在进行中。

关于该事件的后续进展,本社将保持关注。(《法律与生活》深度报道组)

原文链接:http://www.falvyushenghuo.com/html/2017/yingyan_0728/19314.html

(责编:史雅乔、陈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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