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試點“審山、審水、審空氣”
領導干部離任要審“生態賬”

本報江西新余3月20日電 (記者魏本貌)領導干部離任,不僅要審“經濟賬”,如今更要審“生態賬”。2015年江西省新余市在全省率先探索試點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目前已經完成對該市渝水區原區長和市環保局原局長的“生態審計”。
新余市將所轄縣、區黨政主要領導和國土、林業、環保、水務等部門負責人,作為“生態審計”的主要對象。今年,新余市審計局探索將“生態審計”對象延伸至各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將對分宜縣雙林鎮和渝水區羅坊鎮的黨政主要領導進行離任“生態審計”。
“生態審計內容主要包括重大決策是否符合綠色發展理念,自然資源資產保護利用責任目標完成情況,日常業務履職和執法監管是否到位等。”新余市審計局局長夏文成介紹,生態審計目前缺乏較為系統完整的審計標准,依靠林業、國土、環保、水利等部門業務進行的“審山、審水、審空氣”,成為新余“生態審計”試點主要內容。
2015年5月,渝水區原區長成為新余首個“生態審計”對象。審計部門開展了渝水區自然資源資產審計試點,調查了解原區長任職期間森林、土地、礦產、水利、環境質量方面的情況。歷時5個多月完成的審計報告顯示,該區長任職期間,全區現有林地質量不高,蓄積總量有下降趨勢,隨著土地開發的推進,林業資源正在逐年減少﹔佔用耕地大部分為水田,而開發的耕地基本達不到水田的標准,落實佔優補優不夠﹔水土保持預防監督力度不足,部分礦山造成的水土流失未得到及時治理﹔有些企業不落實“三同時”制度,甚至偷排、漏排、超標排放污染物等。
“所有審計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都會要求及時進行整改,如果發現違紀違法問題,將會移交相關部門處理。”夏文成表示,生態審計有利於領導干部形成綠色發展觀,增強自然資源保護利用的責任意識,經濟社會發展不僅要算“經濟賬”,更要學會算“生態賬”。
建立指標體系是“生態審計”的基礎。今年新余市政府將督促縣區政府和發改、工信、國土、農林、水利、環保、統計等部門全面分析自然資源資產,重點關注區域內重要的、價值較大的與當地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地方政府行為影響重大的自然資源資產分布、結構、數量、質量、權屬、管理、利用效果等情況,建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強度、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能源消費比重、水質達標率、森林覆蓋率、空氣良好天數等指標體系,從實物量和價值量兩個方面進行統計核算,編制資產負債表。
《 人民日報 》( 2016年03月21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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