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情況不實 寧夏永寧縣長被誡勉處理
2016年08月15日08:27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本報銀川8月14日電 (記者朱磊)記者今天從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獲悉:銀川市永寧縣在中央環保督察組督查過程中,反饋查處環境問題不實被追責。
7月29日,在銀川市發布的《關於中央第八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群眾舉報環境污染問題查處情況的通報》中,針對有群眾舉報“永寧首峰金屬制品有限公司長年排放煙塵”問題,永寧縣上報督察組並公示的查處結果為“經查,該企業因市場原因已於2015年8月停產至今”。
后經中央第八環境保護督察組調查,永寧縣境內的首峰金屬制品有限公司環境問題現場抽查實際情況與永寧縣向督察組反饋情況、在主流媒體公開的情況嚴重不符。
銀川市紀委經研究決定,責成永寧縣委、縣政府向自治區黨委、政府和銀川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並在全市通報批評﹔對永寧縣縣長李潤軍給予誡勉處理,對永寧縣分管環保工作的副縣長肖承明給予責令公開道歉處理。
《 人民日報 》( 2016年08月15日 12 版)
(責編:蔣琪、史雅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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