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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成立律師援助團:非遺闖市場 法律來護航

本報記者  賀林平
2018年11月20日07:31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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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買買”的“雙11”,帶熱了非遺產品在網上的“賣賣賣”,銷量水漲船高。借力互聯網闖市場,是非遺活化的好兆頭。

  但同時,“老”非遺也遇到新問題。前不久,由全國律師協會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廣東省律師協會知識產權法律專業委員會聯合主辦的民間文學藝術法律保護研討會舉行。數據顯示,近年來全國近千個與“非遺”相關性較強司法案例中,商標侵權類佔比達46.8%,緊隨其后的是著作權侵權類和商標授權確權。與此相對照,非遺傳承人群體往往年齡偏大,相關法律素養特別是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薄弱。

  廣東是非遺大省,有4個項目入選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147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701項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近年來,“我省把法制建設作為非遺保護的重中之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頒布后,出台了地方配套法規《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又相繼出台了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傳統工藝振興計劃等,逐步形成完善的規章制度。”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廳長汪一洋表示。

  隨著市場需求日益旺盛,“非遺的活化利用離不開法律的保駕護航。”在汪一洋看來,如何完善非遺保護的法律體系,是一個新的重要課題。

  於是,廣東招募成立非遺法律援助律師團,來自廣州、深圳、潮州等地的10名志願者律師,成為非遺法律保護的生力軍。“這意味著,廣東省在探索社會力量參與非遺保護的實踐中再進一步,今后將以專門的法律援助基金及專業的法律援助團,為非遺提供法律護航。”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非遺處處長杜紹勤表示。

  律師團團長鄧堯是知識產權領域的專家。他認為,法律援助要切實發揮作用,必須在對非遺傳承人群的法律培訓和普法宣傳上下功夫。截至目前,律師團已在潮州、梅州、江門、肇慶、湛江等城市舉辦了非遺知識產權保護巡回講座。“主要目的是普及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知識,和當地的非遺傳承人建立聯系,在調研中發掘需求、尋找案例,對非遺傳承人群進行個案法律援助等。”鄧堯說。

  各地非遺傳承人對於巡回宣講所表現出的強烈反響,讓律師團認識到,圍繞非遺的法律保護,不僅僅是打官司這麼簡單,而是要建立從登記、確權到授權、交易直至維權的一整套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從這個意義上說,剛剛邁出第一步的廣東還任重而道遠。”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巡視員陳杭坦言。

  據了解,當前對非遺的法律保護仍存在諸多難點。一方面,產權人尋求法律援助的意識不強﹔另一方面,一些非遺技藝隻可意會、難以言傳,法律志願者要提供專業幫助,需要長期浸淫。此外,很多非遺在確定傳承人上存在爭議。一種非遺在同一個地方,甚至同一個村,往往存在多個從業人員。有關部門確定其中一個藝人作為代表性傳承人后,並不是限制其他人從業。這樣一來,侵權如何界定,由誰來認定,值得探討。難以確權,也就無從授權和維權。

  對此,鄧堯建議,非遺傳承人可以去注冊商標保護老字號、名字、品牌等,自己設計創造的款式、樣式也可以進行版權登記。同時在現有法律體系下,為非遺申請地理標志保護,可以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地理標志保護具有地域性、群體性、獨特性等特征,並兼具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屬性。一方面,它可以通過地理標志較好地保護非遺與區域、民族的地理聯系和文化血脈,減少非遺異地傳承和發展所產生的不當變化的影響。另一方面,地理標志對於某些產業性的非遺是一項比較有效的法律措施,而且可以規范、帶動一個地區的相關產業發展。”

(責編:杜燕飛、王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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